2013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河北省象棋协会、秦皇岛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秦皇岛市象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8月2日—8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行。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 行业体协,“全国象棋之乡”、“全国象棋基地”和经中国象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单位。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
(二)分组:
甲组1997年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丁组2003年1月1日以后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试行)。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
(三)各组比赛的轮次视报名情况在联席会上宣布。
(四)2012年全国少年锦标赛男、女各组前三名棋手,可以报名参加高一个年龄组的比赛,报名时须出示成绩复印件。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组均录取前八名。
(二)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序列)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三)14岁、16岁组男女冠军获得参加2013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资格。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3年7月2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出生证明或户口复印件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北京东城区市天坛东路80号, 邮政编码:100061传真:010-87559133)和秦皇岛天道棋院(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新建村小区新昌路15号,邮政编码:066000,联系人:刘素芳,电话:13333350993,传真:0335-3213187,邮箱:songyan1966@tom.com)。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表须加盖有资格报名参赛的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三)参赛棋手到达赛区报到时,须出示由当地体育局颁发的专业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业余棋手技术等级证书的棋手,每人交报名费100元。无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棋手,每人交报名费150元。
(四)报名时请各参赛单位须按报名表格要求清晰准确的填写棋手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参赛组别。报名后请于7月7日在中国棋牌网(http://xiangqi.qipai.org.cn/)核对报名结果。
(五)每单位须报领队、教练各1人。领队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并率队与会。
(六)各参赛单位于开赛前一天到赛场报到。
(七)报到地点:待定
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中国象棋协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一、经费、器材
(一)参赛人员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按中国象棋协会比赛器材标准要求备齐。
十二、其他
(一)参赛人员食宿接受大会统一安排。
(二)每位参赛棋手可由一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陪同人员享受赛会食宿标准,超编人员不享受赛会食宿费用标准。提前报到人员不享受大会食宿收费标准。
(三)参赛棋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证明,未购买保险的棋手须在赛区购买保险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四)技术联席会定于赛前一天晚19∶00召开,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联席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