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第六届“三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主题:推动深圳市青少年三棋爱好者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比赛时间:2007年元月3日。
三、比赛地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康乐楼一楼大厅(红荔路大家乐文化广场旁边)。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6年12月31日前,到深圳市青少年培训中心报名处报名;
联系电话:0755—82095171;报名费50元;凭儿童证或户口簿核对年龄。
五、参赛办法:
1、比赛分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报名编号分别为1001(中国象棋)、1002(围棋)、1003(国际象棋)。
2、5--13岁的幼儿、学生均可自愿报名,以年龄和性别分组。
    A组:男子5—6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男子7—8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组:男子9—10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组:男子11—13岁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组:女子混合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竞赛规定:
1、  根据报名人数分组,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进行五轮积分编排赛;
2、  每方各30分钟包干,超时作负,裁判员视情况采取中途放钟计时。
3、  迟到15分钟,作为当场弃权。
4、  各轮比赛时间安排:
上午,第一轮8:30—9:30;  第二轮10:00—11:00;  第三轮11:30—12:30;
下午,第四轮14:00—15:00;第五轮15:30—16:30;  闭幕式(颁奖)17:00。
七、录取名次:
1、  各组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2、  冠亚季军不并列,按局分;累进分;对手分依此计算成绩,成绩相同加快棋赛;
八、奖励办法:
1、  小组前三名选手可分别获金、银、铜奖杯一个;
2、  获得小组前八名的选手,将获得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颁发的棋类专项荣誉证书;
3、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可获得一枚“2006年三棋竞赛”纪念品;
九、其他:
1、  为维护竞赛秩序,比赛进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2、  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0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