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松业杯”全国象棋个人赛(最新)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与日期
1、11月3日至14日,具体比赛轮次、时间见日程表。
2、预赛每场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决赛每场比赛棋手必须提早 5分钟到场进行抽签,选择先手后手,逾期作自动放弃权利论处。
   二、竞赛办法
1、预赛阶段男、女各组均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各组均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男、女各组均采用一局单败淘汰制。男子32人比赛五轮,女子16人比赛四轮。
3、决赛开赛前抽签确定选择权,获得选择权的一方选择先后手走。如弈和则加赛快棋,由上一局执黑方者选择快棋的先后走。
4、本次比赛计算等级分(快棋不计)。
5、预赛如参赛人员逢单,轮空者对手分按该组最低分棋手得分计算。
   三、比赛用时与计分
1、用时:①预赛采用红方基本用时80分钟,黑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方每走一步加30秒;②决赛采用红方基本用时80分钟,黑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方每走一步加30秒;快棋红方基本用时20分钟,黑方基本用时10分钟,每方每走一步加5秒。
2、计分:①预赛胜局记3分,负局记0分,和局红方记1分,黑方记2分;②决赛胜方晋级;③加赛快赛胜方晋级,弈和方黑方晋级。
    四、编排
1、预赛阶段男子分为四个组,女子分为两个组。首轮编排按等级分高低蛇形编入各组。无等级分棋手抽签决定序号后,按上述依次编入各组。
2、各组按等级分高低分为上、下两个区进行编排。上半区为奇数,下半区为偶数,均抽签决定序号。首轮配对为1—2、4—3……。
3、各轮比赛同单位棋手均不回避。
4、决赛阶段男子组首轮编排方法:各组第一名抽签编入1—4位,第二名编入5—8位,直至第8名。
5、决赛阶段女子组首轮编排方法:各组第一名抽签编入1—2位,第二名编入3—4位,直至第8名。
    五、有关规定
1、对局记录不完整或无法辩认的一方提出“自然限着”或“待判局面”审核时裁判不予受理。
2、双方循环反复三次形成“不变判和”的局面时,允许一方在两个回合内变着,不变判和。
3、在审核60回合“自然限着”时,除规定的各项要求外,提出审核要求方涉禁(即原符合“打”的范畴)着法,累计限着30者(包括“将军”规定数)。超出着数不计算在内,由此而不符合审核规定,不执行判罚条款。
4、加赛快棋,棋手不做记录,具体规定详见“快棋规则”。晋级方须帮助裁判员补齐记录。
5、决赛一盘制慢棋中,如出现“犯规”只要不累计至判负,不影响快棋成绩。
    六、区分名次
1、预赛阶段男、女各组八名以后棋手不再继续比赛。
2、预赛阶段名次区分:积分如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犯规、先走胜局、先走局数,再相等按规则条款处理。
3、预赛男、女各组名次被淘汰的棋手参加附加赛。
4、决赛进入前八名被淘汰的棋手参加附加比赛。
5、男女前18名,获申报国家大师的资格:
①男子组第二阶段第一轮淘汰赛16名胜者、预赛女子组前9名,如系非大师棋手,获晋升国家大师的申报资格。
②男子组第17、18名的产生办法:第二阶段第一轮淘汰赛的16名负者,比较预赛中出线名次的高低,高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小组积分,积分相同按六、2款比较。
   七、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
                               竞赛裁判组
                                2008年10月
    一、比赛时间与日期
1、11月3日至14日,具体比赛轮次、时间见日程表。
2、预赛每场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处;决赛每场比赛棋手必须提早 5分钟到场进行抽签,选择先手后手,逾期作自动放弃权利论处。
   二、竞赛办法
1、预赛阶段男、女各组均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各组均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男、女各组均采用一局单败淘汰制。男子32人比赛五轮,女子16人比赛四轮。
3、决赛开赛前抽签确定选择权,获得选择权的一方选择先后手走。如弈和则加赛快棋,由上一局执黑方者选择快棋的先后走。
4、本次比赛计算等级分(快棋不计)。
5、预赛如参赛人员逢单,轮空者对手分按该组最低分棋手得分计算。
   三、比赛用时与计分
1、用时:①预赛采用红方基本用时80分钟,黑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方每走一步加30秒;②决赛采用红方基本用时80分钟,黑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方每走一步加30秒;快棋红方基本用时20分钟,黑方基本用时10分钟,每方每走一步加5秒。
2、计分:①预赛胜局记3分,负局记0分,和局红方记1分,黑方记2分;②决赛胜方晋级;③加赛快赛胜方晋级,弈和方黑方晋级。
    四、编排
1、预赛阶段男子分为四个组,女子分为两个组。首轮编排按等级分高低蛇形编入各组。无等级分棋手抽签决定序号后,按上述依次编入各组。
2、各组按等级分高低分为上、下两个区进行编排。上半区为奇数,下半区为偶数,均抽签决定序号。首轮配对为1—2、4—3……。
3、各轮比赛同单位棋手均不回避。
4、决赛阶段男子组首轮编排方法:各组第一名抽签编入1—4位,第二名编入5—8位,直至第8名。
5、决赛阶段女子组首轮编排方法:各组第一名抽签编入1—2位,第二名编入3—4位,直至第8名。
    五、有关规定
1、对局记录不完整或无法辩认的一方提出“自然限着”或“待判局面”审核时裁判不予受理。
2、双方循环反复三次形成“不变判和”的局面时,允许一方在两个回合内变着,不变判和。
3、在审核60回合“自然限着”时,除规定的各项要求外,提出审核要求方涉禁(即原符合“打”的范畴)着法,累计限着30者(包括“将军”规定数)。超出着数不计算在内,由此而不符合审核规定,不执行判罚条款。
4、加赛快棋,棋手不做记录,具体规定详见“快棋规则”。晋级方须帮助裁判员补齐记录。
5、决赛一盘制慢棋中,如出现“犯规”只要不累计至判负,不影响快棋成绩。
    六、区分名次
1、预赛阶段男、女各组八名以后棋手不再继续比赛。
2、预赛阶段名次区分:积分如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犯规、先走胜局、先走局数,再相等按规则条款处理。
3、预赛男、女各组名次被淘汰的棋手参加附加赛。
4、决赛进入前八名被淘汰的棋手参加附加比赛。
5、男女前18名,获申报国家大师的资格:
①男子组第二阶段第一轮淘汰赛16名胜者、预赛女子组前9名,如系非大师棋手,获晋升国家大师的申报资格。
②男子组第17、18名的产生办法:第二阶段第一轮淘汰赛的16名负者,比较预赛中出线名次的高低,高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小组积分,积分相同按六、2款比较。
   七、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
                               竞赛裁判组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