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规”有缺陷 如何来完善
——关于“胡规”的系列讨论③ 
——关于“胡规”的系列讨论③ 
在《关于“胡规”的系列讨论》前两篇文章中我们曾经指出,“胡规”没有找对病因,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象棋运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很多读者和网友说了,你说得轻巧,那你说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规则呢?因为我们是一个系列讨论,前两篇着力于“破”,这一篇则是“立”,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到底采用什么样的规则更合适。
的确,破易立难。我的想法要使得所有人都叫好也许不可能,但是我们可以先统一一下规则所应遵循的原则。首先,任何棋规最重要的是参赛双方在各方面能够公平竞争。这种公平并不是简单的相对的公平。什么是相对公平?比如,拳击比赛如果规定第一回合一方选手只能用一只拳头进攻,第二回合另一选手只能用一只拳头进攻。这对于比赛双方来说是相对公平的,但是这种相对公平在整个竞技比赛过程中又是绝对不公平的。“和棋黑胜”的规则因为双方都有执黑的可能看似公平,但是这种公平就是相对公平,绝对的不公平。这一规则使得双方棋手从比赛一开始就在不公平的条件下竞争,而“费厄泼赖”则是竞技运动最起码的要求。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平呢?在象棋比赛中,比赛双方天然的不公平是由于红方先行造成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抑制红方的先行之利或者弥补黑方后走的损失。在围棋比赛中可以黑方贴目使比赛双方尽可能公平,象棋怎么办呢?我觉得“胡规”的“贴时竞叫”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不过应该改为红方贴时,通过减少红方的用时使得先后手在物质力量上更加平等。而红方到底用多少时间,可以用竞叫的办法来决定。通过“胡规”试行一年的情况来看,“竞叫”具有娱乐大众的作用,应该予以保留。
规则应该遵循的第二个原则应该是允许多种棋风并存,鼓励棋手争胜。在象棋棋手中,有人棋风稳健,先求立于不败之地;有人性喜攻杀,非要拼个你死我活。我觉得,好的棋规应该允许各种棋风并存,而不是逼得鲁肃也变成了猛张飞。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有的人积极创业勇于冒险,有的人则偏于保守乐于守成。你可以不喜欢后者,但总得给这些人活路啊。
当然,好的规则还是应该鼓励棋手争胜。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积极采用淘汰制。因为必须要分出胜负,棋手无法通过消极求和谋生存,因此淘汰制应该是消灭消极和棋最有效的办法,目前在围棋和国际象棋世界比赛中被广泛采用。除了联赛外,像全国个人赛和其他杯赛等象棋比赛也应该积极引入、多多使用淘汰制,这比“和棋黑胜”更能解决问题,也使得比赛更具观赏性和刺激性。
2.改革联赛计分方法。
因为象甲联赛是循环赛,无法采用淘汰制,因此只能通过改变计分方法来鼓励棋手争胜,减少消极和棋。
首先改变场分计分方法,由胜一场2分平一场1分改为胜一场3分平一场1分,从而鼓励团队争胜。
其次实行场分局分相加计算每场比赛总分。在以往的团体赛中,经常出现一队已经有一人获胜,其他三人便赶紧收兵和棋了事,这是因为在团体计分中局分的作用不大。而在国际象棋的奥林匹克团体赛中则不存在这种现象,经常出现4:0这样的比分,因为这项比赛是以局分之和计算成绩的,但是这种计分方法又体现不出团体赛的魅力。我们可以将这两种记分方法相结合,采用场分局分相加计算每场比赛总分。比如甲队如以3:1战胜乙队,则甲队场分得3分,局分得3分,计总分6分;如果甲队4:0战胜乙队,则甲队得场分3分,局分4分,计总分7分,各队最后以总分相加计算总成绩,排定名次。这样既鼓励团体争胜,又鼓励了个人争胜,势必能减少一部分消极和棋。
当然,任何规则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我们只有在诸多选择中选择最好的,并不断使之更加完善。但是有两点必须坚持:一是公平的原则;二是不能动摇象棋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