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省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08年7月21-25日;
地点:广州市天虹宾馆(天河区沙太路163号)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少年组:男子6岁组及男(女)子7、8、9、10、12、15岁组,个人、总团体。
成年组:个人、团体。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成年组年龄性别不限(每地级市限报3人);
15岁组必须是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岁组必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岁组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9岁组 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8岁组 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7岁组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岁组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学籍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少年组每方60分钟包干用时,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成年组每方50分钟,每步加20秒。。
(三)团体成绩计算办法:团体赛以地级市为单位(所有选手必须是该市户籍的辖区居民,不得聘请外援)。在个人名次的基础上计算团体名次:少年组以各市参赛选手的个人名次为基础计算(每组每单位最多计算三人)。分值分别为: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将各市代表队获得前八名以上名次的选手所得分数相加,计算团体分数,分数高者成绩列前。如分数相同,再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成年组比较各队3人名次之和,数值少者列前,如相同则再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不足三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获团体前六名,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二)成年组团体前六名设奖金;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附件一),按规定内容逐一填后在7月8日前网上报名:用附件的形式同时发到:xiangqidui@tom.com 和qiyishe@21cn.com。如网上报名有困难,可一式两份邮寄或传真到:广州市二沙岛体育场棋队(联系人:宗永生,电话或传真:020-87351797,邮编:510100)和广州市应元路应元宫道广州棋院(联系人:关志良,传真:020-83557637,联系电话:020-83568110转306,13609758083,邮编:510040 )。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
(二)逾期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三)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于7月20日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八、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食宿费130元,房间为双人或三人间,有空调和配套卫生间,用餐是自助餐,中途不办理退费,各队需在报名时将预定的房间数量一并报上。
     (二)报名费:每位参赛运动员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九、未尽事宜,在大会网站(www.chend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