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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国际象棋运动员注册的通知

时间:2005/11/16 12:02:00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凡是参加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团体、个人)、联赛(甲级队、乙级队比赛)和全国体育大会的运动员必须要求注册,并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同时要求运动员参加相关比赛时出具注册证书,否则不许参赛。

  为了使国际象棋赛事更有序地开展,同时加强对国际象棋运动员制度管理,维护国际象棋运动员的合法权益,由于2006年有全国体育大会,凡参加2006年全国体育大会的运动员中有参与全国甲级、乙级联赛的商借运动员,按原注册单位参赛。

  现每年一度的注册即将开始,对所有国际

象棋运动员进行资格注册。注册费用是每年每位运动员交20元,注册时间是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凡注册运动员必须按照总局要求规范填写《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并同时交来户籍证明(内容包括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曾用名等),已经填写过新《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的各省运动员,只需上报一张汇总表(见附件1)。如有各省市运动员需交流须填写《全国运动员交流协议书》;各省之间商借的运动员,须将商借协议(内容是:协议条款、商借棋手签字和双方商借单位盖章)在赛前交到中国
国际象棋
协会。

  提请注意: 凡是要求寄注册证书的各省,请寄回复(挂)邮资10元(每本)。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章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来源:新浪体育 编辑:任意棋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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