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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国际象棋“新人王”竞赛规程补充通知

时间:2005/6/8 11:13:00

  一.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天津市国际象棋队

  三.竞赛日期与地点:2005年8月6日—13日

  四.竞赛项目:国际象棋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各省市男、女均可报名参加(199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男、女各分为一个组。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执行。

  (二)瑞士制电脑编排11—13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轮次,每天比赛2轮。

  (三)每方60分钟基本时间,每步棋加30秒。根据参赛人数多少,低年龄棋手可采用90分钟包干。

  (四)可分别计算8、10、12、14岁组成绩。

  七.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长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委员成员为5人,国家体育总局1人,承办单位1人,赛前选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各1人。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不并列。男、女个人冠军可获得全国“新人王”称号和奖牌。

  (二)每个代表队取8、10、12、14岁组的男、女成绩最好的一名棋手计算团体成绩,缺组的代表队不予计算团体成绩。团体前六名将获得奖杯、获奖证书。团体冠军获奖金3000元,亚军1500元,第三名1000元,四—六名各500元。

  (三)8、10、12、14岁组每组个人前3名,获奖牌和奖状,4—12名获奖状。

  (四)根据本人现有棋协等级称号,可根据新颁发的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的规定晋升棋协等级称号。

  (五)计算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等级分。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参赛棋手必须于7月5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到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

  邮编:100061;电话:010-51029156;

  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联系人:刘英

  2.天津棋校

  邮编:300384;电话:022-81819084;8121391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天津中学转棋校;联系人:宁春红

  (二)报到:参赛棋手于8月5日到天津奥兰宾馆报到,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06号(太阳城、第八中学对过)。距天津站后广场(出站时朝6站台方向出口)约6公里,乘出租车10元左右。如需办理等级证书的棋手请携带本人等级证书和免冠照3张(大一寸)。

  十.经费:

  (一)大会负责竞赛宣传等费用。

  (二)参赛人员旅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20元)。

  (三)参赛棋手需交报名费每人100元。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补充解释。

 来源:新浪体育 编辑:任意棋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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