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利用网络游戏赌博 
当前,一些网络游戏服务商经营不规范,开设带有赌博色彩网络游戏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不法人员甚至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活动。记者昨天从公安部了解到,为解决这些问题,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通知,从2月下旬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专项工作。
通知要求,网络游戏服务商不得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开设使用游戏积分押输赢、竞猜等游戏的,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兑换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财物的服务,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
“这是禁止网络游戏服务商进行‘抽条’等网络赌博活动”,一位网络游戏人士告诉记者。“玩家只能通过正常的方式,比如‘打怪’才能获得虚拟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是指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及积累的‘货币’、‘装备’等财产,这些财产完全是虚拟的。”
他告诉记者,对于玩家来说,他们会花费大量的现金来购买“虚拟货币”、“宝剑”、“盔甲”。记者了解到,一些网络游戏平台甚至涉嫌在博弈游戏投放虚拟货币吸引网民参与网络赌博生活。比如某游戏网站,有象棋、围棋到麻将、扑克等多种网络游戏项目,这些游戏的背后存在着具有赌博色彩的活动。
游戏室的玩家其实是在通过一种叫“金币”的工具进行赌博。据介绍,“金币”要用人民币购买,通常100元人民币可购买80万游戏“金币”。该网站有专门的金币交易区和转账区,还详细列出了网上银行、电信营业厅等购买、兑换途径。这种具有赌博色彩的游戏吸引了大量的网络玩家,有的玩家甚至一次就投下二十多万元人民币兑换来的“金币”。目前,国内各大游戏网站中像这样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变相赌博的并不止其一家。(记者 宛霞 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