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2年9月8日至9日
地点:深圳大运中心体育场三楼贵宾厅
二、竞赛项目
象棋成人总团体,成人男、女组团体、个人。
象棋中学组团体,中学男、女组个人;小学组团体,小学男、女组个人。
三、参加单位
各区,市各工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系统、行业协会、企业(集团)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成人男子组可报男棋手6名,成人女子组不限报名人数;学生组可报棋手6名(男女不限)。
(二)成人组运动员资格:各区政府、市各工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系统、市各行业协会、市各企业(集团)均可报名参赛。
(三)学生组运动员资格:各区政府、各俱乐部、区级单项体育协会、各学校等可以组队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须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二代身份证,市外户籍运动员须持有2011年12月31日前深圳市签发的居住证或社保卡或学籍证明。
(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兼项不得超过两项。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进行个人瑞士制7轮比赛。
(二)每方4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开赛后迟到15分钟判弃权负。
(三)每轮比赛结束后,胜方获得1分的积分,负方或弃权方得0分,平局双方各得0.5分。
(四)个人名次确定:首先比较积分,其次比较对手分,再次比较直胜。
(五)团体名次确定:
1、象棋成人总团体名次按每队成绩最好的三名男运动员和两名女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总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三名男运动员和两名女运动员不计总团体名次。成人男子组团体名次按每队三名男运动员的最好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三人不计团体名次。成人女子组团体名次按每队两名女运动员的最好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两人不计团体名次。
2、象棋中学组团体名次按每队成绩最好的一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一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不计团体名次。小学组团体名次按每队成绩最好的二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二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不计团体名次。
(六)如报名参赛的单位不足3个,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七)运动员应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并于赛前半小时到赛场报到。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赛和个人赛以报名队数和人数的10%颁发一等奖、20%颁发二等奖、20%颁发三等奖、参与奖若干名。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
2、第二次报名截止日期为
(1)运动员名单将于2012年8月14日起在本届体育大会官方网站(www.szsport.com.cn)上进行为期一周的资格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需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单项竞委会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2)各代表队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每个参赛队员的姓名、性别、二代身份证号码及参赛项目,并提供单位证明及参赛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外户籍运动员还须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学籍或者参加深圳市社保(以上三项材料提交其中之一,登记日期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
(二)报到:另行通知。
八、经费
队伍一切费用及比赛期间的伤害事故费用自理。
九、参赛纪律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出现不文明的言行举止,由纪律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处罚种类有警告、判对方获胜、取消比赛资格、通报批评等。
为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赛事有关问题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提交书面材料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并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退还。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一、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第八届运动会暨第一届体育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