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2005年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 2005年5月20日至27日
四、比赛分组:男子个人比赛;女子个人比赛。
五、参赛资格:
(一) 未获得象棋大师资格的选手;
棋各个等级棋手及爱好者,名额报满为止。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棋手应身体健康,适合此项运动者。
(二)参赛棋手务于2005年5月15日前将报名单和报名费交寄宜春市体育局竞训科。 邮编:336000
参赛棋手每人交报名费100元,须随报名单一并交寄。联系人:张小平 电话:0795-3260231
月日时前报到,赴赛区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到地点:待定
七、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规则。
(二)男、女组均采用积分编排制办法进行比赛。比赛的轮次视报名参赛人数确定。
(三)比赛时限:基本用时60分,每步加20秒。
(四)录取名次不并列。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子录取前12名,女子录取前6名,分别给予奖励。
A、男、女个人冠军如得分率达到或超过76%授予象棋大师称号。
B、男、女组2-6名获棋协大师称号;7-12名获地方棋协大师称号;男子13-24名获得象棋业余壹级棋士称号。
(二)男子组前12名和女子组前8名将获得参加本年度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乙组的比赛资格。
金的分配原则:
男子组:第1名:5000 第2名:3000
第3名:1500 第4至6名:800
第7—12名:600
女子组:第1名:3000 第2名:1500
第3名:800 第4—6名:600
九、经费:
(一)参赛棋手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每人每天食宿费100元。
(注:为保证比赛正常进行,参赛棋手必须在大会食宿,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