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老年人体育节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二、承办单位:泰州市体育局、泰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泰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2013年5月14-17日在泰州市举行。 四、竞赛项目:1、男子个人、女子个人;2、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五、参加办法:1、以各省辖市、省级机关、省卫生系统、省盐业集团、省在宁高校老年人体协,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老年协会,十四所离退休办公室,承办单位另可参加一个队。2、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人(3男、2女)。3、年龄规定:男60=70岁,女55-70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4、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报名时,须附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参赛队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适宜此项比赛者,赛期中如发生伤病意外情况,由所在队负责。5、参赛队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比赛第一轮相互检查身份证。承办单位将出生年份印在秩序册上。 六、竞赛办法: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2、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比赛,同队队员不回避。3、成绩计算:男、女团体分别根据各队3名男运动员和2名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以个人名次相加,总分少者列前,如再相等,以个人名次优者列前;男、女个人名次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计算对手分,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1、按参赛队数(人)的60%为优胜奖、40%为优秀奖。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比赛宗旨、遵守比赛规定、在比赛中表现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八、仲裁委员和裁判长:1、裁判长:陈国伟,副裁判长:承办单位1名。裁判员由泰州市老体协选派。2、仲裁委员:邵震中、宋述初、封林森。 九、经费:1、各参赛队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负责解决,中途不退伙。2、受聘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的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报名和报到:1、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分别报江苏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和承办单位。2、各参赛单位于5月14日报到,17日下午离会。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江苏象棋方面深入到每个角落,较为好的一个省份,不论大小赛事都值得其它省份学习!
反之来看看广东省象棋比赛,有那一次象棋比赛不受到棋友质疑,有关这些组委会成员该好好反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