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
比赛时间安排:10月31日上午两场,下午三场;11月1日上午两场,11:20颁奖。
二、比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2、少年男子甲组和少年女子乙组采用双循环制赛6轮,其余组别均采用积分编排制,赛七轮。
3、比赛采用电脑编排。按照近号配对的原则,第一轮采用1-2,4-3,5-6的方法决定先后手。同队选手第一轮回避,第二轮以后不回避。记分办法:胜2分,和1分,负0分。
4、凡轮空者的成绩按胜局计分,其对手分按有分棋手中最低得分(不包括0分)的50%处理。
5、比赛自然限着为40回合,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只计7着。其中禁止着法限15着(包括将军7着),多余禁止着法不计入。
6、少年组比赛必须做记录。如果时间只剩3分钟,可以每走一步棋在记录纸上打√,等比赛结束后补齐记录。
三、比赛时限
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着加5秒,超时判负。
四、行棋规定
1、走棋后(已离手)出现帅、将直接对面,或主动送吃帅(将),或没应将等情况,立即判负。
2、在同一棋局中,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五、赛场纪律
1、宣布开赛后,运动员迟到10分钟视为弃权。
2、领队和教练开赛后10分钟比须离开赛场。
3、比赛结束,运动员须举手示意,由裁判员确认结束,由负方签名,和棋双方签名,方可离开赛场。
4、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应由领队或教练向裁判组反映。对家长,裁判组一律不予接待。如对裁判组最后裁决不服,领队或教练可申请仲裁,同时须交纳书面仲裁申请报告和仲裁费500元。仲裁费在胜诉后返还。
5、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赛场,一经发现本轮判负。
竞赛裁判组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