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近日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
女播音员之死
2004年10月15日下午,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意外死于邹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死时仅着胸罩与裤头。马啸的丈夫杨雪金是邹城市化肥厂工人,原籍徐州,在徐州有很多亲戚。事发后,他来到徐州求助。在徐州彭城律师所律师黄伟、杨波的帮助下,他于2005年3月1日与12岁的女儿和岳母贾萍一道,起诉至济宁市法院,要求被告刘波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总计542404元。
济宁市法院受理此案后,先后两次进行了审理,并于2006年5月19日进行了宣判。审理中,原告称,杨雪金与马啸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因刘波利用职务引诱而致马与杨感情疏远。尸检鉴定结论为:“马啸是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至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原告认为,马啸之死,是由于刘波的不法行为(殴打或辱骂)导致情绪激动、刘波不及时报120急救中心抢救、延误抢救时间而造成的。刘波勾结邹城市政府办公室米主任捏造马啸死于马路上的虚假事实,导致公安机关延误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取证,对无法查清的事实,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副市长之辩
被告刘波辩称,马啸与自己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单位编外人员,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听到喊声后,刘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扬子晚报》供稿
什么也不用说了,腐败有目共睹。利用权利可以搞定一切。如过要是死在一个没有权利的人的床上,法院会怎么审判呢???????先进性教育,教育饿谁呢?????利用权利来玩弄女性。这是领导的一贯作风/党是完了,为弱者悲哀把!证据?那是可以认为操作的。有权再手什么不能做啊!!什么也别说了,谁都知道里面买的什么药,官官相卫把!!!去死把。
我们都来为刘坡副市长叫好!
他真是搞女人的高手!
宋代的西门庆如果知道了啊!肯定感到生不逢时呀!
什么世道呀!
那女人也贱!!!!!!!!!!
隔门交谈。
假如副市长死在了女播音员床上
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近日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5月28日《扬子晚报》)
笔者对法院裁定是否合理不作评价,但我想问的是,假如副市长死在了女播音员的床上,法院是否也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宣判结果呢?
我想,假如副市长死在女播音员床上,那肯定会另有一番景致,至少所在市的公安局会紧急封锁现场,对其死因进行缜密的调查和研究,与此同时,女播音员及其相关家人肯定被严密监视,甚至拘留、审讯。毕竟,副市长死在了她的床上。
而另一方面,相关地方政府也会在媒体发表郑重声明,什么副市长工作严谨,雷厉风行;什么连续几年考核都是优秀,上级十分认可等等,最后,还会严厉强调,一定不惜一切警力和资金查办此案,为死者“平冤昭雪”。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是个副市长,是一方权力的代表,死在了百姓的床上,尽管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涩,但先要排除是领导出了什么个人问题,肯定有人在打击报复,恣意陷害。可以想像,即使抓不到确凿的证据,那床的主人也必定在劫难逃。
猜想总归是猜想,我们还的面对事实。笔者不愿怀疑法院的审理是否公平、公正,但至少期望,我们的执法部门在实施手中职权的时候,不要考虑到底是谁死在了谁的床上,而要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