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海6月2日电(记者梁思奇)
制造6死4伤闹市车祸的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曾其健2日被法院一审判决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同时被判决赔偿受害人及亲属民事损失109.8万元。
以下是引用梅州东信在2006-6-2 22:00:35的发言:新华网北海6月2日电(记者梁思奇)
制造6死4伤闹市车祸的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曾其健2日被法院一审判决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同时被判决赔偿受害人及亲属民事损失109.8万元。
应该立即执行才是.不过.曾其健死早了.那109.8万元. 就不能落实到人了.
难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