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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藿香正气 日期: 2006-7-6 12:59:55 | |
【原创】试谈如何减少象棋比赛中的“消极和棋”(连载) | 楼主 | | 试谈如何减少象棋比赛中的“消极和棋”
·藿香正气·
象棋比赛、尤其是高等级比赛中的“和棋”,由不是问题的问题似乎已衍变成制约当今象棋发展的痼疾、顽症,于是也就成了中国象棋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挥之不去的隐痛。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谈“和”色变,“和棋”似乎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象棋比赛中的和棋果真如此令人生厌,非得“毙”之而后快吗?!“和棋”一旦被“消灭”,象棋运动果真就可以一劳永逸、畅通无阻、蓬蓬勃勃地健康发展了吗?!本人对此持不同看法,但因孤陋寡闻,一些看法难免幼稚和片面,转念又想“象棋兴亡,棋迷有责”、“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即使贻笑大方也无所顾忌了,权当抛砖引玉吧。
一、.象棋“和棋”问题的由来与现状
象棋自她诞生的那一天起--指唐宋时期加“炮”后定型的象棋,“胜棋”与“和棋”即各自占有一定的比例。胜棋或和棋的形式各自区分起来可能有些困难,但不妨先大致归类,再由现象追根溯源、辨证论治,也才好对症下药。 先来看看象棋分出胜负的几种形式: 1.一方子力远强于对方、形势占优至足以取胜,对方决无还手之力,称为“势胜”; 2.一方子力占据要点,通过各种战术手段擒获对方将帅,或在双方对攻形势下抢先夺取对方将帅,称为“战 胜”; 3.一方子力强于对方或子力相当,一方走漏致失、对方侥幸获胜,称为“侥胜”; 4.一方主动认负,弃弈罢战,称为“降胜”。 再看看象棋中和棋的几种形式: 1.双方经过激烈厮杀,子力消耗过大,均不足以取胜对方,即使如“一车对士象全”、“双车对车士象全”局面,称为“官和”; 2.双方子力互相纠缠,形势相持不下、难分高低,且均不足以进取,双方“议和”; 3.双方走棋多次重复且均不变着,符合棋例中所规定的和棋条件,称为“例和”; 4.双方在相当长的回合中,互不吃子达到“自然限着”的规定,属于“判和”。 象棋中的和棋是由她的制式所决定的,象棋的制式又是经历了若干年的演进逐步发展至今的。尽管其间有朝代更替、战事频繁、百姓迁徙、灾荒连连,而流传至今的象棋制式已有近千年历史。 在这近千年的历史中,象棋的制式相对稳定,而人们对她的技艺和内涵却不断地进行着深入的挖掘,已逐步达到空前的高度。单就博弈、军事、哲学、艺术的范畴而言,象棋的和棋也代表、或者是反映了自然及社会的一种必然现象,一张一弛、正和奇胜、和平宁静、和谐发展、和睦相处、和贵双赢、不分高下、各有千秋、难分轩轾、各有所长、崇尚自然、返朴归真、和天地、和自然、等等、等等,不也是我们人类的一种追求吗?我们总不能一谈到“和棋”就嗤之以鼻,简单地采取不问青红皂白地一棍子打死、直至灭之而后快的态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交通工具的改善、以及电子网络技术和信息传递的快速发展,象棋的比赛越来越多,各地棋手交流的机会也越来越频繁、接触也越来越直接、技术更新的频率也越来越迅速。这些都促进着各地棋手对象棋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也有助于象棋教学经验的积累总结,棋手的技艺水平也必然逐步接近,那么象棋比赛中“和棋”比例的增多也就很自然了。 但是和棋的比例总应该有一个大致的限度。 于是乎,负责象棋运动的“领导”部门在十几年前、甚至是二十几年前,就比赛组织的比赛制度、计时方法、名次区分、棋例裁决等方面,以及参赛人员的选拔制度,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对此,社会各界相关人士和象棋界有影响力的名人各抒己见,一时间象棋“改革”声浪不断,“改革”措施也三番五次地变脸,却始终难以扭转象棋比赛和棋过多的“颓势”。 1995年的第十六届“五羊杯”全国象棋冠军赛,在总共八局的对弈中,仅有广东吕钦对吉林陶汉明一局分出了胜负,和棋的比例占到了87.50%。也恰因这唯一的胜负之局,直接决定了冠军和殿军(顺便说一句:“殿军”是指古代行军打仗时殿后的队伍,后引申为体育比赛中的最后一名,并不是人云亦云的“第四名”者说)的归属。其他三员战将由于全部弈和、大小分自然全部相同,无法区分高下,只好并列亚军。天知道,若这唯一的分出胜负之局也弈成和局,又将如何收场?全体并列“五羊杯”冠军恐怕不妥,那就只好尴尬地请全体和局者重新加赛喽! 刚刚举行的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上,在9轮赛程中,『少了痛快淋漓的对杀,过于频繁的"和风"吹得观众兴趣索然』。『有一轮比赛乏味到仅有一盘分出胜负、其他全和的尴尬局面』。即使是象棋个人赛的冠军得主赵国荣,9轮棋竟和了6局,得分率仅66.66%,而胜率竟是少得可怜的33.33%。其他选手的得分率和胜率也就可想而知了。 现如今象棋的比赛,可说是“和”风劲吹、一浪高过一浪,搞的棋迷灰心、媒体淡兴,搞国家级的大型象棋比赛成了孤芳自赏犹如鸡肋。本来就是不招人待见的“非奥运”项目、很遭一些人的白眼,再加上去年“城大建材杯”买棋丑闻的曝光,象棋遭遇到空前的“另类”危机,似乎已经走入一个难以摆脱的怪圈。这也给我国象棋运动的“领导者”敲响了一记警钟,那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所谓“改革”举措并未收到预想的成效。 那么,象棋是否真的走入死胡同了?所有的“和棋”都是制约象棋发展的绊脚石、甚或是“罪魁祸首”?必须要下狠心拿“和棋”开刀、枪毙所有的和棋吗? 本人答曰:非也!
这个贴子由“藿香正气”于2006-7-6 20:09: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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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nkc 日期: 2006-7-6 18:51:59 | |
回复:【原创】试谈如何减少象棋比赛中的“消极和棋”(连载) | 2 楼 | | 天下棋民应来看看, 思考... 这个贴子由“zhankc”于2006-7-6 18:53:48编辑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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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藿香正气 日期: 2006-7-6 18:56:59 | |
回复:【原创】试谈如何减少象棋比赛中的“消极和棋”(连载) | 3 楼 | | 欢迎转载,请注明转自《中国象棋大师网》。 我还将写下去,请继续关注,也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象棋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财富,我们有义务对此建言献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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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蕃茄脸儿红于2006-7-7 22:58:34编辑过]
二、“和棋问题”的症结及其产生的内因与外因
上节就象棋比赛中的胜局与和局试加分析、归类,无非是谋求甄别和界定究竟是哪几种形式的和局才是我们所不提倡的,进一步探求这些我们不提倡的和局形式究竟占到多大的比例才是我们所能容忍的。
大家不妨先来看看数十年间“和棋”在全国象棋最高等级比赛中的比例及大致的变化,相信通过和局比例的变化,对“和棋问题”可能就会有一大致的了解(见附录1)。事实竟是如此的奇怪,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80年代以及90年代初期,象棋最高等级比赛中的胜局(包括先胜与后胜)比例大致是在60%-75%左右,“和局”仅只是在25%-40%之间徘徊;而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至本世纪初期,随着象棋比赛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象棋“和棋”的比例却是与“改”俱增、愈“和”愈烈。具有别样滋味的是公布取消甲乙组升降级的2005年全国象棋个人赛,甲组棋手反而相对放开了一些手脚,扣人心弦的激烈程度亦较前几年大有提高----10轮之后尚有五六人可以争夺冠军,而从未坐镇第一台的重庆洪智以最后4轮三胜一和(第11轮勇挑领头羊汪洋)的佳绩夺得头名;号称“岭南双雄”的冠军专业户许银川和吕钦,最终与前六名无缘。
无论如何仍不可否认,现今确实存在着“和棋问题”。那就是:
1.“和棋”比例过大。
在部分比赛中和局已经占到80%左右,在部分轮次中的和局竟然还多,满目“和棋”、毫不为过。
2.“消极和棋”泛滥。
现今不在少数的和局是由对弈双方心照不宣而后形成某种默契背和谱式的短和局,十几回合者有之、三两回合者亦有之;双方一局棋的用时十几分钟者有之、三五分钟者亦有之。互相雷同或大致相同的短和局比比皆是,本人打谱时即偶然发现某甲与某乙两位棋手在两次比赛中相遇,而所对弈的短和局竟然完全相同、毫无二致!
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和棋比例的过大;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棋局精彩激烈程度的下降;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媒体淡兴、舆论哗然、棋迷反响强烈;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象棋运动的威信及受关注程度的大幅降低;恰恰是因为比赛中“消极和棋”的泛滥,才造成社会中对举办象棋比赛的实际意义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如此缺乏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的象棋比赛还有没有搞下去的必要?!”
我们面对“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的问题既不要怨天尤人,也不应该责备他人对象棋运动的误解,更不能为了迎合一部分偏激的言论就武断地把“和棋”一棍子打死了事。我们应该、也只有进一步挖掘和认真分析产生“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这种现象的深层次的、内在与外在的原因,才好辨证论治对症下药。总之,“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的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那就应该通过综合的治理来改变这种现状,决不可能通过简单的方式就可以解决问题。
下面,试就产生“消极和棋”的内在和外在的原因作一分析。(本人再次重申,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1.棋手谋求和局的内在原因
棋手在每轮比赛前或比赛进行中,总会根据自身的竞技状态、棋艺特点和能力,再考虑不同对手的特点和心态,制定各异的目标和策略。单就棋手的目标而言,最佳的莫过于战胜对手,其次则是战和对方;再有就是整个比赛的最佳目标莫过于夺得冠军,其次则是获得前列名次、晋升特级大师或大师称号、晋升下阶段更高一级的比赛等等,再次则是保组保级。一般情况(也可以说是大多数情况)下,棋手还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选择余地,即使是团体的比赛也要最终落实到具体的每位棋手身上。
人是有感情的,而且是有可能产生变化的,棋手也决不例外,也会有七情六欲;比赛中局内局外的任何变化,对不同心理特点的棋手也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干扰影响。那么,棋手制定每次及每轮比赛的目标和策略时,也就不免因竞赛制度的规定、对手的各异、本人感情的色彩以及比赛场上形势的变化,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棋手是自然人的同时也是社会人,无论赛制有任何的变化、也无论棋手是为个人或团体的名誉而战,
棋手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任务”。
棋手们不约而同地趋“和”若骛,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及原因:
(一)人情和棋:同队或昔日战友、老师或学生、友邻队之间相遇,不忍厮杀互留情面;甚或有顺水推舟“让和”而成人之美,互不伤大局。
(二)利益和棋:同为保级保组而同命相怜或同为保持前列名次而惺惺相惜,心照不宣地照“谱”宣科,从而谋得共同的利益。
(三)战略和棋:一旦碰到强手,先自“明哲保身”担心锐气受挫或肩负“顶和”的任务而主动谋和,不求有功但求不败;比赛中遭遇挫折,谋求和棋而得到缓冲;比赛后期无望争先且保组无忧,斗志涣散而退出竞争。
2.棋手谋求和局的外在原因
除了上述棋手自身的因素而主动求和的几种情况以外,影响棋手被动地去谋求和局的外在因素也不少。
(一)应该承认自1956年举办全国象棋赛以来,前数十年的象棋技术和理论(尤其是布局阶段)开发创新的余地较大,棋手们的创新意识较强。况且,所有因创新而获利的居多,反之,因创新而失利的代价较低,棋手们自然大多会选择努力创新。当今的布局研究似乎趋于成熟,已进入一个相对较为稳定的阶段,其特征之一是对局数量较多而创新较少,大量的和局中就有相当多的驾轻就熟因陈相袭的雷同之局;特征之二是棋坛上主流布局的媾和局例众多,单单利用棋例裁决不变作和的俯拾即是;特征之三则和和信息传递速度快有关,棋手们能够得以及时了解新的信息并能迅速作出反映。近几年棋手若谋求创新则费时费力却难以讨好,因循袭旧墨守成规则省时省力不吃亏,所以和前一时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二)所有赛制的规定和裁决办法都会直接影响到棋手对局时的战略取向。比如,某年甲组个人赛40人升降12人,乙组固然机会增多,而甲组则不然。近乎三分之一的降组使得人人自危如履薄冰,轻易不敢冒险,只是尽人力听天命,不谋而“和”。否则有一二败局在身,以下轮次的比赛将十分地困难,不设身处地则很难理解。再如,象甲联赛是首先比较“场分”,其次才比较局分,每队的棋手们自然会先以“场分”为重了,一旦有一台失利,靠其他台次将很难挽回。
(三)全国象棋个人赛大多采用积分编排制,积分相同者众多,又由于破同分首看对手分,而每位棋手的对手存在着偶然性,对手分亦存在着极大的变数。棋手在最后几轮往往持观望态度,顾左右而无心奋战,最后的名次却总不免要看他人脸色,只好“听天由命”。
(四)其它的还有,因比赛中的时限紧张,有优势却难以取胜则退而求其次,和局总比超时判负强。更有甚者,在团体比赛中,领队教练也可能对棋手直接下达命令或任务“只许谋和、不得贪胜”、“和局即是胜利”,从而束缚了棋手的手脚。
棋手谋求和局的内因与外因可能还有,留待以后补充。
(欢迎大家就此问题谈谈您的看法和建议)
三、对象棋比赛中“和棋”的看法及“改进”赛制的思路
1、对和棋及“消极和棋”的看法
象棋竞技的本身就蕴涵着“和”,体现着“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正和奇胜”的军事思想。一局棋之所以能够分出胜负,总是由于一方走法有误、而另一方能够抓住机会乘隙而入的结果。同样道理,一方有误而另一方没有及时抓住,也是枉然。但棋手终归是人而决不是神,而人又总是要犯错误的,所以象棋比赛也就大多会分出胜负,即使是再高的棋手也难免输棋。分胜负是象棋的魅力之一,我们肯定会为那些精妙的杀着而喝彩、为棋手高超的棋艺而折服;同样也会为错失临门一脚而扼腕叹息,为优势在握被对方偷袭而忍俊不禁。假如双方走法都正确的话,即使局面存有一些微小的差距,恐仍无必胜之理。比如单车士象全对车炮仕相全,单车方以车兑炮则可以士象全守和强大的车,其它的还有很多。先手无必胜之理,这就是一种平衡或者叫均衡,攻守相当即为和,和棋与分出胜负都是正常的,在某种程度上对双方来说象棋竞技本身的最佳结果就是和棋。和棋也是象棋的魅力之一,那些对弈双方经过激烈拼杀、紧缠细斗,最终势均力敌归于两难进取的和棋,我们不是更应该为其精彩的场面和拼杀的过程、以及棋手绞尽脑汁、竭尽全力、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而叫好吗?我们既要看重结果(胜、和、负以及名次),更要看重过程,棋手在这个过程中才能得到锤炼和升华,观者也只有在欣赏这个过程中才能得到感染、熏陶与享受。那些没有过程的结果(即如三两回合的短和局一类),无论对谁都是一种亵渎。 “消极和棋”泛滥与“和棋”比例过大,令观者索然乏味昏昏欲睡,由不胜其烦到转而生厌。即使是棋手本人“和”不由衷,棋手自己也是有苦难言、有口难辩,但受到公众的指责也是必然的。
那些正当的、正常的和棋,我们应该允许或者是容忍它的存在,因为它会促进象棋的进步与发展。而那些消极的、甚或是卑劣的和棋,才是我们应该加以限制和坚决反对的,因为它只会阻碍象棋的进步与发展。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积极调动和鼓励棋手努力拚搏进取,如何限制那些“消极和棋”,而不是把“和棋”一笔勾销。一旦我们的象棋比赛胜局多了、和局少了,即使是和局也紧张激烈扣人心弦且质量提高了,棋迷受众和媒体舆论自然还会看好象棋和象棋比赛。也唯有此,象棋才会有发展,才会有前途。
那么,象棋比赛中的胜局与和局究竟各占到多大的比例才算适度?这是众人所关心的问题,一切“改进”措施是否成功的检验标准也恐怕只有通过实践去验证。据本人的估计推断,在当今水平最高且实力非常接近的象棋比赛(比如象甲联赛)中胜、负、和的比例总的大致应该在:红先胜30%、黑后胜25%、和局45%左右,可能是大家都能够接受的。也就是说,红胜与黑胜的局数之和应该在大体上多于和局的数量,而在其它水平差距稍大的比赛中胜负和的比例差距则应相对拉大。应当承认,一方面是象棋的先行之利确实存在,一方面是棋手(不论高手与低手)轮流执先后手,红先胜的概率应该、也确实比黑后胜的概率要大。倘若“红先和判负”,那么这个概率可就要颠倒过来了。
2、棋手与比赛
象棋比赛的目的,一是使不同单位或地区的棋手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根据棋手在比赛中的表现排列出大致的顺序,对前列棋手予以奖励。二是使参赛棋手得到相互竞技的机会,对各自不同训练的成果进行检验,激励先进、发现新人;参赛棋手得以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各地棋艺水平的提高。三是展示各地棋手的体育道德风貌、艺术修养、战斗意志和集体主义精神。四是使竞赛组织部门得到比赛的实际体验和必要的反馈,为以后举办比赛积累经验,并可由此适时地修正竞赛规则、改进比赛办法、完善竞赛制度;五是尽可能地吸引棋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带动各地象棋运动的开展,推动象棋事业的正常发展。
尽管棋手所下的棋局会受到当时比赛制度的制约,但任你什么样的棋局,那都是你棋手自己的产品,你要对自己所下的棋局负责。无论那位棋手,能够代表一地区、一部门、一企业参加国家级的象棋比赛,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也是难得的交流学习机会,更是一种责任,我们的棋手应该倍加珍惜才是。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位棋手都得冠军,只要你尽力拚搏了、棋局精彩了,大家都会敬佩你,你对象棋事业也是一种贡献。再说,惟有整体的象棋事业兴旺发达,我们大多数的棋手才能从中受益,你尽点拚搏的努力,不也是很正常的吗?象棋比赛中,棋手才是的真正主体,而其他的人员(包括竞赛组织部门、赞助者、裁判员及其他服务人员)都是为棋手服务的。即使是比赛的组织者和裁判人员对比赛负有主导作用,也不能越俎代庖地去主宰比赛。主导者的职责只能是遵照象棋竞赛和规则的宗旨,制定一些相关的补充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作为棋手或棋协领导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象棋的群众基础是老百姓、是广大棋迷和社会热心人士,象棋的经济基础是全体纳税人。相声大师侯宝林对观众口称“衣食父母”毕恭毕敬,他也确实做到了对相声艺术的精益求精,这才会有“身前身后留美名”。棋手你好我好的消极和棋与关起门来的“改革”,只会渐渐脱离这两个基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空中楼阁。棋手须要解决的是:为什么下棋?如何训练与比赛?怎样不断进取?在象棋活动中起什么作用?各届棋协领导则应该明确:怎样抓好棋手的管理和教育?如何指导各地训练和办好比赛?在普及推广象棋运动和提高象棋水平的工作中尽什么责任?一句话,都是怎样对得起“衣食父母”。
我们的竞赛组织部门和象棋协会领导部门,确实应该在如何加强对棋手的管理和教育方面下点气力。我们这些年恰恰因为在这方面有所忽略,只抓“职业化”的形式,才导致部分棋手职业道德的丧失。这方面棋手固然有自律的责任,但板子现在还是应该先打在领导的身上,假如你讲了、教育了、实实在在地抓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那就不应该是“既往不咎”、“下不为例”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只要我们的领导部门从现在开始,真正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象棋的比赛和棋手的面貌肯定会有大的改善。
3、“改进”象棋比赛制度的思路
首先,我认为象棋运动有她自身的特点,象棋比赛中胜、负、和的结果也各自有它复杂的原因。不应该、也不可能不从象棋自身的特点出发,采用简单的方式就可以办好象棋的事情,这点我坚信。象棋比赛中“和棋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只能通过有的放矢地综合治理的方式方法才能基本得到解决,何况大家并无奢望能够消灭“消极和棋”,只是适当减少而已,更不是要『在比赛中彻底“消灭”和棋现象』。
象棋的比赛制度和规则的相关条文是应该“改”,凡是与客观实际不符、与棋理不合、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都要改,但只是稍加修改、改正的“改进”即可,决还没有到非得挥舞大斧对象棋本身大动手术地“改”头“革”面的地步。一切的“改进”,都应该是相对短暂的,而能够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才是我们的目的;一切的“改进”,还要考虑所有措施的可行性、衔接性、配套性与可操作性;至少也应该套用“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些时髦的语言吧!
对象棋竞赛制度或竞赛规则不论是什么样的“改进”,都应该遵循这么一个大致的程序:发现问题;咨询各界人士的看法和见解,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由竞赛组织者、规则制定者、亲身体验者(棋手)的代表组成合议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的草案,交由媒体公布并广泛地征求众多职业和业余棋手、执行裁决者、象棋研究者、以及媒体的反馈意见;在经过进一步适当修改后再制定较为可行的制度或规则,然后才是部分试行及全面实施。要不然,今天改过来、明天改过去、后天还要改······谁也不知道今后的象棋会是什么样子了。
改进的大政方针应该是“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这个大政方针还要遵循合理合法、有利有节的原则。“疏堵结合、 以疏为主”,就是又有疏、又有堵,疏即疏导、引导,堵即限制、禁止。要让棋手们知道积极拚搏是会得到鼓励和保护,而不思进取消极保守要受到批评限制,那些私下交易买棋卖棋要遭到严厉禁止。“疏”还要制定一些必要的制度和措施来保证(即是“堵”),这些制度和措施必须符合象棋的棋理及事务的情理,还要遵守我们的《象棋竞赛规则》亦即合理合法,还要保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不论何种的“疏”与“堵”还要考虑有利于棋手的发挥和象棋的发展,改进措施也要适时适当,否则过犹不及。
假设“凡采用循环赛制(包括积分循环赛制)的比赛,均执行和棋判先走一方(红棋)作输的”,也尽管会“在用时上对红棋作出补贴”的赛制施行。那么,我试举几个常见的普遍的象棋比赛现象:一、红双车对黑车士象全,红方赢不下来已经忿忿不平,此时却判红方负,红方作何感想!?裁判又于心何忍!?反之,黑方一车胜了双车?!二、红方仕相全对黑方马卒,守和亦是输,红方抵抗无益何如趁早缴械投降!?反之,红方马兵对黑方士象全,那就非胜即负啦!?三、一方与另一方有差距,劣势一方以往还有坚持60回合的盼头,现今则唯黑方才有这个权利,且守和即胜;若是红方则莫如认输,这可正是“顽抗到底也是死路一条”哇!四、明明是双方互相牵制纠缠的循环作和的变例,黑方此时可以坐收渔利?而红方就惟有冒死求变!?五、黑方“提和”即是劝降!红方“提和”亦即认输!?······“红先和判负”这句话本身就是逻辑错误,“和”就是和,怎么与“负”划上等号了?“和”是棋手下出来的,怎么能由裁判“判负”呢?况且那些象棋原有的棋理还有用吗?(在淘汰制中能加赛还是应加赛,假如淘汰制也“红先和判负”,还不如直接抽签合理呢!)
此外,象棋似乎与推手有相近的地方,但终究与推手不一样。象棋的先手“贴时”跟围棋的“贴目”也更不同,它们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在循环赛中,由于先走后走的概率基本一样,因此即使目前40分钟的贴时不准确,也是大家吃亏便宜各一半”,一位记者这样写道,那么“和棋判先走一方(红棋)作输”很可能也会作这样的解释。这正如足球裁判在比赛中给甲队一个误判,然后再给乙队一个误判一样,只能是更加不公平而已。“红先和判负”、“红先贴时”与轮流执红先行是有关联,但二者之间却不是一码事。
“自古及今,未有穷天下而无自危者也”,一旦把棋手和象棋逼到困窘的境地,谁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到哪儿去。
再说,象棋发展至今,已经不仅是属于中国大陆的,她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代表和世界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世界上、尤其是东南亚一带,象棋运动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在象棋逐步推向世界的今天,中国大陆的象棋不管有什么举措出台,恐怕都会引起一定的反响和连锁反应。比如一方棋手的加时或减时、“取消和棋”、“红先和判红负”、每局记分“3-1-0”或“3-2-1-0”等等,至少也应该考虑一下国际影响和对此如何解释,以及今后如何推广衔接的问题。总不能走像以前那样闭门造车似的,把大陆的棋规搞得与亚洲规例的距离越拉越大,然后再回过头来重新靠拢的复辙。
所有的“改进”不外乎照搬、创新、或者是介乎于二者之间的借鉴这么三种途经,而前提只能是结合象棋的特点和现今的实际情况为我所用。参考与借鉴其他棋种(亦即围棋与国际象棋)与其他体育项目(如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等)的比赛办法就是一个好方法。其它项目的赛制都有可借鉴之处,完全可以取长补短,但决不能不顾客观实际想当然地照搬。
不知道提出“红先和判负”意见的人,是不是参考了围棋的贴子或贴目的赛制,但象棋却与围棋有着相当大的不同(而围棋的淘汰制却是象棋可以考虑借用的)。围棋因为执黑先行利益较大,所以较早是黑贴二子半或五目,于是也就有了和棋的可能,但仅仅是巧合的可能而已。即使加上“多劫连环”的和棋,和棋的机会也是相当的少,取消不取消和棋本来就无所谓,况且围棋实在是无法再加赛快棋的。我们的积分编排制(即“瑞士制”,最早叫积分循环制),就是舶来品,而且在国际象棋比赛上仍然执行,丝毫未见有改动的迹象,也未见要取消和棋。足球并没有彻底消灭平局,也丝毫没有影响她世界第一运动的地位,可是“世界杯”的赛制却值得借鉴。另外,其它项目的本身及各自的赛制也同样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即如现今围棋也是中国大陆、日本、应氏三种胜负计算法并存;而五子棋对先行方横加限制,则是因为变化近于穷尽,先行方胜率极大的缘故;等等各异的不足也是我们可资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