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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在秋雨夜发的帖子的一部分,兼谈读保定一文被删

1楼
小狗钱钱 发表于:2006/8/5 18:28:00

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作者写了这篇文章,10年之间的事情,如果揭露的主角也写一篇就是另一个版本,中阳再写一篇,又是一个版本,其他的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有很多,又会有多少个版本呢?我们怎么评判哪个版本更真实,更客观,更能反映实际发生的这么多事件.

象棋的丑事,如前一段时间的买棋事件,虽然还有很多内幕外人不得而知,但是事件本身很清楚,好象棋界基本没有异议,所以报纸,网站争相报道,最终得到解决.

而保定一文呢?网站如果不能证明它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大概定位为小说比较合适,小说恐怕用真名不妥吧.

对作者文中的学棋少年的经历的同情,必须是在证明了这篇文章的真实性,客观性的基础上才能得出,不是吗?


下面是广东象棋网斑竹删我帖子的理由

您发表的帖子《看有感》因应帖主要求删除而被删除帖子,且进行了没有对用户进行分值操作的操作以下为操作者给您的附言:作者不会同意隐去文章中的姓名,我也不会修改文章,那么应你的要求删除你的帖子。对于这文章,我个人认为揭露也不是啥坏事,要正视象棋界的弊端,对于他和中阳的纷争我也不清楚,我没有支持过谁。你说的导向,应该是你个人的理解问题了。对于胡老的改革你不是支持的吗?还高呼不要黑暗什么的,怎么在这事你却倒个啦?

请问:文章的真实性你考证过拉?如此,为什么不在报纸上登出来?象买棋事件一样啊,对不对,大家都应该讨伐发他啊.,然后问题就解决拉.

因为匆忙,所以误以为是应作者要求删去我的帖子,所以我把文章的最后一句给删了,重新加了一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5 18:50:17编辑过]
2楼
蕃茄脸儿红 发表于:2006/8/5 19:22:00

论坛只是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不可能去一一考证。当事人之一中阳曾说过,文章大部分是真实,只不过偏于主观,是否真的主观,不是当事人实在说不清楚。

这篇文章应该不算是小说,只是记录身边的棋人棋事,例如保定第一高手是谁,得过什么奖励,一定得把名字写清楚,不可能用个代号。如果被写的人认为保定村长损害了自己名誉,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做为论坛,无法考证文章的真实性,也就无权对他的文章进行改动。

如果你认为你很清楚这些事,可以证明文章不真实,欢迎你发表文章进行讨伐。

这篇文章首先在广东网发表,后来,秋雨夜的远古巨兽朋友多次跟帖邀请村长一定要去秋雨夜发表,不惜替保定村长把名字给注册了,继而是华工论坛,这几个论坛都给文章加了精华,说明我导向没有问题。如果你认定有问题,那是你个人的事。(据作者称他曾发表在保定市某报纸的,当然,我没有看过那报纸,不能肯定,只是告诉你一声。)

至于删帖原因已经说得很清楚,不再重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5 19:28:15编辑过]
3楼
小狗钱钱 发表于:2006/8/5 20:14:00

如果你认为你很清楚这些事,可以证明文章不真实,欢迎你发表文章进行讨伐。

你这句话什么意思?话里有话啊,作为斑竹,你是怀疑我?我能证实为什么还写这样的帖子.

如果这文章发在他的博客上,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作为专业象棋网站,这样发表出来,又不能证实真实性,虽然你可以说这不代表网站的观点,但是以后如果有更多的作者写其他的事,就是说也可以发表了,因为无法去考证,那么歪曲事实,胡乱编造的也可以登出来了(我没有说保定一文的作者如此,但我并不清楚),这里不是文学论坛!

另外我要求的是将我的帖子和作者的文章一起删掉,你问我了吗?就删了,还说是应我的要求,我的要求能分开的.

再有,是我说错了,不是导向问题,是真实性问题,如果说是导向问题,等于承认了他的文章的真实性,事实上我不知道.

而导向问题,只要是能证明真实性的,就可以发表,应该揭露,其他媒体也会介入.

以前我对舆论导向的提法是错误的,这个观念不对.

4楼
蕃茄脸儿红 发表于:2006/8/5 20:34:00

你既然不能证实什么,你为什么就认定人家的文章不真实呢?当然,你可以认定这文章不真实,但你不能要求别人都跟你一样,正如你要求删除你的帖子,我可以满足你,但是你要求我删除别人的帖子,那就不合适了。

再说一次,论坛不可能一一去考证人家文章的真实性,如果每篇文章都去考证,版主岂不是要累死。还是那句话,你能证实这文章确实歪曲事实胡乱编造了,论坛可以酌情处理,但不能因为你怀疑人家的真实性,就不允许别人发表或者要求版主去改动人家的东西!这不合情理!

5楼
小狗钱钱 发表于:2006/8/5 20:54:00

在此恳请作者隐去文章中的真实姓名,恳请斑竹进行修改(如果作者不同意的话),最好把我的帖子和他的文章一并删去-----我的原文

我要求你删掉我的帖子,你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的?

我没有认定该文不真实,我只是说无法证实它的真实性,10年的记实文章啊.

再有请问如果以后众人效仿,如果写的是歪曲事实,胡乱编造的,那么因为网站无法考证,所以也可以发表拉?请问到时候你可以发表和不能发表的标准是什么?另外,别忘了这里是专业象棋网站,我这么认为,如果你认为这里不是的话,那我也不必再写什么了.

6楼
蕃茄脸儿红 发表于:2006/8/5 21:15:00

呵呵,说了半天,你根本搞不清楚这文章是不是真实的,反过来想想,这文章是如果真实的,那你反应是不是过度了?真不真的都好吧,这文章确实不错,希望你再仔细浏览,他们争论的那部分可以略去不看。

在此恳请作者隐去文章中的真实姓名,恳请斑竹进行修改(如果作者不同意的话),最好把我的帖子和他的文章一并删去-----我的原文

作者不会同意隐去文章中的姓名,我也不会修改文章,那么应你的要求删除你的帖子。

也许双方理解不同,我可以去回收站找找,把帖子恢复。应该说的我都说了,这事就此打住。

7楼
飞鸿踏雪 发表于:2006/8/5 23:54:00
呵呵,脸儿红这次可累了,真是难得看到脸儿红写这么多字,发这么多贴,开心。多同坛友交流是件好事,支持下。
8楼
飞鸿踏雪 发表于:2006/8/5 23:56:00
另外,楼主是弈天的金戈铁马,没想到棋下得不错,还能写文章啊?呵呵,人才。
9楼
0 发表于:2006/8/6 0:20:00
番茄MM跟中阳应该是有点过节。我不敢保证真实性,只是怀疑。
10楼
小狗钱钱 发表于:2006/8/6 8:42:00

强调一点,你说中阳觉得文章中的事件基本属实,只是偏于主观,我觉得这是客气的说法,主观和客观的写法所形成的结论相差会很大.希望你们明白,我没有想挑战斑竹的意思,只是希望我常去的几个专业象棋网站会更好.

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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