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改革象棋赛制与多办比赛等等.以上的想法是好的,但我要说棋界领导是厚颜无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举一个例子:
湖南省今年也就是2006年办省赛龙兴杯,要求每个参赛棋手交50元报名费,食宿大会安排,是要另外交钱的.也可自理.冠军个
人奖金是1500元左右,亚军再少一点,依此累推,第八名也就200元钱左右吧.参加比赛的选手有100人左右吧.组委会收到报
名费5000元钱左右吧.大家算一算,组委会发奖的钱有多少?从第一名到第八名总的奖金大概也就不到5000元钱左右吧!也就是说:奖金是你们参赛棋手自己的钱,换一句话就是说是自己给自己发奖金.别人把你们当傻子看待啊!
组委会领导在开幕式上不知羞耻的说道:"为了振兴象棋,发展国粹,特地举办此次比赛."甚至还有体委领导黑良心说
道:"办象棋比赛是体育局赔钱的买卖."我想反问道:"你们振兴什么?发展什么?举办什么?真的亏本吗?有何目的?"要知道这
次比赛是永州市龙兴置业房地产公司特约赞助的,另外还有国家财政的专项拨款.这些所谓的领导将赞助商的钱和国家的钱
贪污,装进自己的腰包也就算了,居然将棋手报名费用来发奖,真是只赚不赔的买卖.好一个精明的生意家.说到底他们办比赛
就是一个骗人的幌子,通过办比赛来赚钱才是真正的本意.建议大家以后少去参加此类比赛,自己花钱食宿,浪费时间不说,那
些所谓的棋界领导把棋手当作傻子来看待,在一旁窃笑,棋手自己还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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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广西省赛也有 类似的情况,应该比上面的还惨哦,我们队得团体第三名,奖金就得300,报名费也去300了,吃住的还没有算,个人冠军的奖金300……惨不忍睹!
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陈凯歌“名言”
对这样的比赛应该区别对待,
如果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比赛,不走官方(各地在体育部门下属有编制的象棋协会)渠道也没有赞助,自负盈亏是很正常的事;但如果如楼主所说是官方组织的或者赞助商出面组织的比赛,组委会还要从棋手身上赚钱,那就是至少丧失了一部分的天良了。
我认为那没什么不可以的,06年湖南省赛我也参加了,可几天来,从没有听棋手抱怨过奖金太低。的确,1500块对全省冠军来说太少了些,不过棋手参赛注重的不是金钱,而是一个机会,一个平台。只要谁可以提供,管他赚多少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