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普兰店的张某与邻居王宁(化名)在下棋的时候发生了争执,张某将王宁打伤。近日, 普兰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2006年6月3日晚饭后,家住普兰店市东部某镇的张某,在自家楼下与邻居王宁下起了象棋。因正值盛夏,还有很多邻居在一旁观看。因技不如人,张某接连输掉了3盘。其间,由于张某下棋的速度较慢,还不断遭到王宁的数落。恼羞成怒的张某站起身,一脚踢翻了棋桌。王宁见状,也站起身与张某争吵,继而厮打起来。张某用拳将王宁的面部打伤。在一旁观棋的李明(化名)和曹允利(化名)上前拉架。张某又挥拳将李明的左耳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王宁软组织外伤系钝器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李明损伤系钝器伤,致左耳鼓膜穿孔,其损伤程度属轻伤。
案发后,在公诉机关的调解下,被告人张某与两名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被告人张某,一次性赔偿受害人王宁经济损失共计2000元,赔偿受害人李明经济损失共计6500元。
(出处:大连晚报) 日期:2006-10-06
此为乐极生悲也!我也见过很多人下棋动不动就打架的,这样不好!和气生财嘛!愿棋友们平时友好一点,把胜败不要看得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