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广西穷体委奖棋赛冠军1万,富得流油的广东体委不好意思啊!
2007年广西象棋棋王争霸赛竞赛规程 |
发布日期:2007-1-9 11:23:25 作者: 出处: |
一、主办单位:广西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西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各市体育局(象棋协会)、柳铁体协(象棋协会)、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赞助单位(待定)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2007年5月2日至5日在南宁市举行。 五、参加人员:南宁、崇左、柳州、来宾、桂林、梧州、贺州、玉林、贵港、百色、钦州、河池、北海、防城港、柳铁等15个赛区选拔出的前8名棋手共120人。 六、竞赛项目: 个人赛,不受性别、年龄限制。 七、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电脑编排; 2、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11轮; 3、时限单方6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要求计谱; 4、个人名次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累进分、胜局、直胜、犯规。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积分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比赛取前八名,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3000元,第4名1500元,第5名800元,第6、7、8名各500元,冠军获“广西棋王”称号,颁发奖杯、证书; 2、录取名次不并列;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 九、报到: 时间:2007年5月1日,地点待定。 十、经费和器材: 1、14个市体育局(象棋协会)及柳铁体协(象棋协会)负责组织本赛区前8名选手的选拔,经费自理。在南宁进行棋王争霸赛的领队和选手(共135人)的食宿费由大会负责,往返差旅费自理; 2、棋子、棋盘和棋钟由承办单位按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的要求备齐,赛前由裁判长确认。 十一、裁判人员和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正、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广西象棋协会指派。 十二、其他 1、各承办单位须于4月10日前将本赛区比赛最终获前8名的选手和领队(1人)名单报广西象棋协会(电话:0771—4820401,传真:0771—4800922); 2、组委会会议定于开赛前一天晚20:00召开,各赛区领队必须参加,否则视为弃权。组委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在广西象棋协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体委出钱?
laf
支持!
哇!奖金这么多啊!我一向是很少参加比赛的"那这次我的去拼一把了"不管成绩如果也对得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