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次区分:
A、如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胜局多者、后手胜局多者、犯规、抽签;
B、录取名次不并列。
我们对比一下从2006年7月起大赛的不同规则:
2006年7月第二届华凯房地产杯排位赛,首次采用初赛贴时贴分,决赛淘汰制和棋黑胜的赛制,后被称为胡规A;当时好评如潮,但对淘汰赛和棋黑胜存在争议;
2006年11月全国个人赛,采用初赛贴时贴分,决赛淘汰制加赛快棋的赛制,后被称为胡规B;对由贴时多少、贴分多少意义分歧加大;
2007年象甲联赛,采用贴时竞叫和棋黑胜的赛制,后被称为胡规C;在开始阶段褒贬不一,但随着赛事的深入,逐渐固定为红80对黑20经攻黑守的角逐,反对取消和棋的声音占了上风;
2007年9月全国个人赛,采用初赛贴时贴分,决赛淘汰制加赛快棋和棋黑胜的赛制,后被称为胡规D;网上以310制鼓励双方争胜取代贴时贴分的意见成为主流,对快棋和棋黑胜偶然性太大的批评更是甚嚣尘上。
在新规则中,我们发现,
1、每方6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30秒。双方用时一样,即贴时已不存在,相应地贴分也随之没有了。还了红黑双方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较量。
2、采用积分编排末位淘汰制,分两个阶段的赛制也已取消,在传统的积分编排制上加入末位淘汰,而不是简单的单淘汰制。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新赛制。比双败淘汰制更简便,避免了加赛快棋分胜负。
3、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累进分、胜局多者、后手胜局多者、犯规、抽签;取代了跟踪对手分排名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争胜的作用。
新赛制感觉上比以往的新旧赛制要优越,也好于310制,当然还有商椎之处,如:
1、用时越来越少(原来是80)、
2、末位淘汰制如何细化、
3、区分名次最后是抽签,仍不合理,可参照上届顺位、加赛等办法,实在不行,最后再比较对手分也更为严肃。
但已无伤大雅,改革正向合理的方向发展,贴时、贴分、竞叫、红和判负等过渡事物暂时退出舞台,更新赛制接受实战的检阅。向首先提出改革使象棋重新吸引眼球的胡荣华致敬,向在演变过程中出谋献策的人士致敬,更对本次赛制的制定者致敬。
http://blog.sina.com.cn/HORACEWU
论述有理有据!赞一个!不过个人认为值得探讨一点的是,个人比赛和团体比赛赛制由于性质的不一样,可能还是应该有些区别的吧。似乎不能简单的拿联赛的规矩跟大师赛或者个人赛的赛制直接做比较的吧。
论述有理有据!赞一个!不过个人认为值得探讨一点的是,个人比赛和团体比赛赛制由于性质的不一样,可能还是应该有些区别的吧。似乎不能简单的拿联赛的规矩跟大师赛或者个人赛的赛制直接做比较的吧。
我也赞你一个胡规汾西
论述有理有据!赞一个!不过个人认为值得探讨一点的是,个人比赛和团体比赛赛制由于性质的不一样,可能还是应该有些区别的吧。似乎不能简单的拿联赛的规矩跟大师赛或者个人赛的赛制直接做比较的吧。
团体赛也不应该用“胡规”!
要避免消极和棋,只要效法国际象棋团赛以局分代替场分即可!
而个人赛采用3-1-0制最好!
团体赛也不应该用“胡规”!
要避免消极和棋,只要效法国际象棋团赛以局分代替场分即可!
而个人赛采用3-1-0制最好!
“场分制”改成“局分制”等价于团体对抗变成了联合的个人赛了吧,两者性质不应混淆。团体赛制如联赛赛制个人觉得可以考虑采取主将制,甚至规定主将之间必须对阵,在双方打平时可以根据主将成绩论胜负。而目前的联赛引进的“胡规”,个人认为引进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竟叫可以改变传统先后手对称分布,而太多人都把注意力放在“和棋判负”上去了。理由:如果不改变先后对称分布,无论采用210还是310,抑或是3210或者和棋得0分(红和判负),其效果都是一样的,简单地说该和的还是选择和棋,即“消极和棋”依然!
团体赛也不应该用“胡规”!
要避免消极和棋,只要效法国际象棋团赛以局分代替场分即可!
而个人赛采用3-1-0制最好!
5-2-0制合理点,3-1-0太过分了。和棋是不应该消除的,该和的棋还是要和。要消除的是消极和棋,稍稍地改改比例,让一心求和的人成绩上不去,消极和棋的数量就会有所下降。让消极和棋不存在是我们的美好愿望,但这不等于就能成为现实。把消极和棋完全消灭不是不可能,只是消耗的成本付出的代价可能极大(比如需要消耗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宣传才使得新赛制被接受,比如使象棋丧失艺术性,比如使象棋规则短时期内变动过于剧烈而失去继承性),或许比消灭消极和棋的获益更大,从而变大不值得和无必要。但是我们可以做到采取适度的努力,把消极和棋控制到合适的棋迷可以接受的小量。什么是适度?可能5-2-0就比3-1-0更为适度,而最适度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而得到,也许最后能论证出最适度的分制是一个类似于“e的平方—π—0”这样的无理数之比(说明π=3.1415926535897932384626...,e=2.7182818284590452353602874713527...或许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烦人的无理数加法不成问题),总之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吧,从胡规A到胡规D摸了四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