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苏皖第三届“佑利杯”三省城市
象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三、协办单位:温州市象棋协会、乐清市象棋协会、浙江佑利管道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定于
五、比赛地点: 夏威夷大酒店(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车站路343号)
夏威夷大酒店(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车站路343号)
六、比赛项目:象棋个人兼团体七、参赛资格:规定浙江、江苏、安徽三省内的业余象棋爱好者,不分男女(除已获国家象棋大师及具有等级分的专业棋手外),均可凭身份证件报名参赛(棋手必须在各自所在地办理好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才能参赛)。各城市组选1支队,其中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4名。
八、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用)》。
2、比赛采用11轮积分编排制,电脑编排,同单位选手不排除编对。
3、比赛时限: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步加时5秒,超时判负。
4、比赛双方不用做记录。
5、按规定时间开赛,迟到10分钟按弃权论处。
九、名次区分方法
1、个人成绩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在前;如相同则比较对手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胜局数,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犯规,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从最后轮起逐轮比较各自的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2、团体成绩按各队4人的个人名次分相加计算,名次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赛个人最佳名次、次名次,以此类推。
十、报名截止时间: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录取团体前8名和个人前12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获得个人前12名者奖金如下:
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5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至十二名均为500元。
十二、经费:
1、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2、领队(教练)、运动员每人交伙食费(4天)480元。
3、交通费自负,住宿及其它费会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报到时间: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