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当双方局面循环的时候,多一步,少一步对整个对局有本质的影响吗?如果有,那对局进行就是了,为什么还需要裁判裁决方能打破死循环呢?
规则说:首着吃子不算,不吃子要算!吃子了,局面就不可能循环,无需裁决。
接着规则又说,要达到3次,才能受理。“外来点”都进来了,它能算完整的3次吗?
短短的几十条规则,语言混乱之状,前所未有!什么样沾边的词语都能弄进来。君不见:捉、捉吃、追捉、接触、送吃、邀兑、互吃、交换等等,层出不穷,但该说的却说不清楚。例如,那个占据守和要点,附带捉士象的情况,说得就不明了。那个吃掉“刚过河兵”不算得子也说得云里雾里。
更有意思的是那个“拦”的定义:凡走子阻拦对方棋子,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拦”。
你干脆称为“阻拦”算了。这话跟没说一样,如同,醋是啥味?有人说,醋味呗!这样的回答你满意吗?
“拦”就是阻塞对方动子行棋路线且不带任何攻击行为的着法。怎么能说成是“阻拦”呢,你让大家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