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中体象棋网 http://www.gdchess.com/bbs/

象棋专业网站,人气最旺的象棋论坛之一,提供最新象棋棋谱、直播、比赛资讯、棋手资料等等。
共1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
[浏览完整版]

标题:【原创】对《象棋2011规则》形成“自杀”的分析及裁判

1楼
树叶 发表于:2015/8/11 12:39:00

对《象棋2011规则》

形成自杀的分析及裁判

                                                                                                               对《象棋2011规则》形成“自杀”的裁判,首先要按行棋方摸触的是已方或者是对方的棋子进行对号入座,因摸触已方棋子同摸触对方棋子的性质很容易混淆,所以把这两种情况同归到“自杀”类,再根据相关的规则条款分别进行分析及裁判。

一、比赛现场裁判“自杀”, 行棋方摸触棋子的情况分为两类。

1、摸触已方棋子。

摸触已方的棋子分:①离手,②没离手。

2、摸触对方棋子。

摸触对方的棋子分:①能吃掉,②不能吃掉。
二、行棋方摸触已方的棋子。

从规则条文字面分析,形成自杀”行棋方摸触的是已方的棋子。

相关的规则条文是:

13.4 一方行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是指已方行棋),或主动送吃帅、将(是指已方行棋),或在被将军时误走他子而没有应将(是指已方行棋),这些听任对方吃帅、将的行为均属自杀
    2
4.1.3 走棋后(已离手)形成自杀,参见3.4款。
    3
4.1.8 全国比赛一次、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两次违反行棋规定。

45.1 摸触已方的哪个棋子,就应走那个棋子,除非所摸触的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才可以另走他子。
三、行棋方摸触对方的棋子。

行棋方摸触对方的棋子同形成“自杀”无关。

相关的规则条文是:
    1
5.2 摸触对方的哪个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24.1.8。                                                       3、3.2  被“将军”必须立即“应将”,  如果无法“应将”或不“应将”, 即被“将死”。                                                   四《象棋2011规则》形成自杀的裁判:

    综上所述, 3.4 明确指定了形成自杀”时行棋方摸触的是已方的棋子,只有在行棋方摸触已方的棋子时才会分离手或是不离手。

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形成“自杀”的裁判:

    1、行棋方摸触已方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

    ①离手后“自杀”判负。

    ②没离手可以另走他子,同时记违反行棋规定犯规一次。
    2、行棋方摸触对方棋子:

    ①摸触对方哪个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自杀”判负。
     ②
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
可另行走子应将,同时记犯规一次。如不应将“自杀”判负。

全国比赛形成“自杀”的裁判。

1、行棋方摸触已方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

    ①离手后“自杀”判负。

    ②没离手摸子走子,“自杀”判负。
    2、行棋方摸触对方棋子:

    ①摸触对方哪个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自杀”判负。
   
②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另行走子应将,同时记犯规一次。如
不应将“自杀”判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0-5 22:49:17编辑过]
2楼
树叶 发表于:2015/8/11 12:44:00


           
qq截图20151010203819.pn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红方摸触炮按行棋规定是“自杀”,炮根本不能走,如何判?

用: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关于4.1.3形成“自杀”的裁判:

1、摸触已方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

离手后“自杀”判负。

没离手可以另走他子,同时记违反行棋规定犯规一次。
裁判:A如离手“自杀”判负。B、如没离手可另行走帅,同时判违反行棋规定犯规一次。

 

 


qq截图20151010203842.pn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endif]-->

                        

红方炮一进四  黑方摸了红方的马。

上图是20158月《吉林省老年希望工程杯首届老年象棋邀请赛》发生的棋例。比赛现场判负。

用: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关于4.1.3形成“自杀”的裁判:

2、摸触对方棋子:

摸触对方哪个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自杀”判负。

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另行走子应将,同时记违反行棋规定犯规一次;不应将“自杀”判负。

裁判:黑方摸马就必须吃掉马,形成“自杀”判负。



qq截图20151010203916.png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红炮一进四,黑不应将摸了红马,如何判?

上图是《中国象棋规则与裁判》群的棋友提出的棋例。

用: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关于4.1.3形成“自杀”的裁判:

2、摸触对方棋子:

摸触对方哪个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自杀”判负。
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
可另行走子应将,同时记违反行棋规定犯规一次;不应将“自杀”判负。

裁判:A、黑方不应将摸触了红马,任何棋子都无法吃去红马,可另行走车应将,同时记犯规一次。B、如没有用车应将“自杀”判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0-11 0:52:30编辑过]
3楼
寻古求论 发表于:2015/8/11 16:35:00
OK!发表回复
4楼
方方正正 发表于:2015/8/12 11:26:00

在对方将军时,摸对方子。实际涉及的是规则3.2和5.2的综合处理。

3.2被 “将军”方须立即“应将”,如果无法“应将或不“应将”,即被“将死”。

5.2,摸触对方的哪个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摸子走子是一般规则,应将规则是特殊规则,在有矛盾时,应结合考量。

在对方将军时,摸对方子。处理意见是:如果吃掉此子能“应将',则必须吃掉。如果不能应将,可以改走他子应将,同时记犯规一次。

 

这里和“自杀”无关,“自杀”、“不应将”,是已行棋,造成了事实,可以判负。

在这里,通过对规则的学习,提出我的一个观点和广大棋友探讨下。

 

我的观点:“未行棋前,被将军方的应将权不可被剥夺。”

应将权事关生死,胜负在此一判,不可不慎重。我想广大棋友也应该是支持这个提法的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8-12 11:26:20编辑过]
5楼
树叶 发表于:2015/8/13 0:45:00
方方正正先生,同意你摸对方子和“自杀”无关的看法,我已写进文内了。我写这个的原意是想把“自杀”类的裁判归码清爽,让裁判一看就明白为什么要这样裁判,并能操作。
6楼
树叶 发表于:2015/8/13 3:15:00
细看的确概念还不算清,接受方方正正先生的意见,已做修正,再把国家级的也写上,对不对真希望你及其它老师们 能提出宝贵意见哦,真不为别的,就是想基层裁判能用上。
7楼
陶山一妖 发表于:2015/8/13 7:58:00
    与其说被将军方的应将是“权力”,不如说被将军者的应将,是“责任”。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8楼
树叶 发表于:2015/10/10 21:53:00
已加棋例图,图文并茂清晰易懂,操作简单。
9楼
wsndy 发表于:2015/10/10 22:31:00
用户已锁定!
10楼
树叶 发表于:2015/10/10 23:29:00
“自杀”看似简单,但仔细分析触摸已方子和对方子裁判结果是不同的,网上和实战中出现“自杀“棋例时总要有争论,这篇文章就是在车绍坤老师的《中国象棋规则与裁判》群发生激烈争论后,我才有了把《11规则形成”自杀“的分析及裁判》规规矩矩整理出来的想法,能做到适用规则和裁判准确,让想用的人随手掂来就能用就是我的初衷,看着很简单正是分析到位的结果。网上对11规则叫难声很大,虽然尊敬的霍文会、杨敬东等老师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也动动脑动动手把没人动过的角落也一块块分析到位,就是支持和学习11规则把难变易的最好办法,真心希望基层裁判们判“自杀”时我这篇短文能帮到他们,学习后能有收获我尽力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5-10-11 0:55:38编辑过]
共12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

Copyright ?2004-2014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3.0
Processed in .23438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