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象棋裁判员培训班手记 (2) 黄胜光
一个星期没有上网,很想念网友,致歉的同时,我赶快给大家补课。
7月6日中午时分,我和关志良先生随澳门象棋总会余锦炎先生来到凼仔入住于格兰酒店。我第一时间问服务生房间是否可以上网,结果令我很失望:格兰酒店没有宽带网,无线上网要买酒店的储值卡,每天150元。这样的话费用太贵了,我原来准备每天发帖,而现在只能把计划改为写好帖子先保存起来,回到广州再发。
7月5日来的时候,我和关志良先生商量过,在培训班采用讨论式讲课。就是说,我们两人讲课时互相穿插、互为补充;同时鼓励学员随时提出问题,由我们即时答疑释惑。实践证明效果比作报告式的讲课好得多。按照澳门象棋总会的计划,培训班讲课五个课时、考试一个课时,共六个课时。由于培训班要照顾上班一族的学员,所以上课时间都安排在晚上。
7月6日晚是第一课。为了提高学员的兴趣我们先举了几个实例,说明无论棋手、裁判员都要学习、掌握【象棋竞赛规则】,然后,我们讲了一些裁判员应知应会的知识。从学员的情绪来看,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很高。
陈步鹏先生还举了一个例子:前年在印尼举行的亚洲个人象棋锦标赛上,澳门棋手李锦欢离座(到室外抽烟),对方还没走棋,裁判员却立即替对方摁钟。当时,陈步鹏提出疑问,裁判员的答复是“无论棋手离座干什么都是用自己的时间”。陈先生认为不妥,给裁判长张敬和(印尼)反映情况。岂料张裁判长持否定意见,陈先生只好向李志海先生(亚象联终身裁判长)申诉。李老师当即表态---裁判员对规则理解有误。后来,经过开会研究。裁判长改变了原来的看法.认为陈步鹏先生的意见是对的。
从陈先生所举的例子,我领悟到一个道理:有时,由于理解不到位,裁判员将会作出错误的裁决;简单的问题也会变成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