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中体象棋网 http://www.gdchess.com/bbs/

象棋专业网站,人气最旺的象棋论坛之一,提供最新象棋棋谱、直播、比赛资讯、棋手资料等等。
共2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
[浏览完整版]

标题:[讨论]着法定性时,须"攻从严,守从佳"么?

1楼
a13210465125 发表于:2013/10/4 23:37:00

以下内容为程序代码:

1

 

上图,是大师网裁判群裁友发在群中的一个待判局面.依1.1试规,判红一杀一联合捉子对黑长捉无根子,黑不变作负,意见比较统一.
    然有裁友提出,其中炮二平一判为联合捉子,是预计下一着可走炮一进三 车8退2 炮一平四打士得子.如此推演,当判为捉.但却得子失势,棋局发展下去难免一败.而末着不走炮一平四而走兵四平五,当判为闲,然弃炮取势后,下一着即可绝杀取胜呀!为什么不判闲呢? 规则强调的着法定性时要"攻从严,守从佳"的原则,在此例还能用么?红兵在一路炮掩护下平五,佔据花心要塞,下步即可斩将夺旗,当然是最佳着法!而若不识大体贪图小利以炮打士,将导制大势扭转,反胜为败岂非悲哀?这当然属劣着呀!
    此例"攻从严"当判炮平一为闲才是,可规则又偏偏须以劣着炮打士而判为捉!这究竞是为什么呢!
    愿听您的高见.

2楼
东萍贵宾 发表于:2013/10/5 1:20:00
"攻从严,守从佳"
裁定棋局,应该是这样的.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3楼
大枣归舟 发表于:2013/10/5 3:21:00
用户已锁定!
4楼
泰州小将 发表于:2013/10/5 10:31:00

得子后不至于立即被杀死的,判捉,若兵四平五,算闲着。按从重原则当然判捉。你说的那个规则必需是立即或者连续招法,后续招法是不予考虑的。

5楼
huhu2003 发表于:2013/10/5 11:06:00
裁判中的“严”和“佳”与棋手眼中的“严”和“佳”不完全是一回事。
6楼
zhankc 发表于:2013/10/5 13:17:00
红炮二平一搞搞震要杀人放火,这类棋判和才合理:


7楼
zhankc 发表于:2013/10/5 13:45:00
8楼
zhankc 发表于:2013/10/5 13:48:00
9楼
ljxok 发表于:2013/10/5 13:49:00
 

要回答楼主的问题,首先要知道“尊重客观形成的事实”是近来棋规的一大精髓,判断一着棋的性质时,重点是看“客观”上是否会“立即”(包括连续将或吃)构成将死或得子,得子后是否“立即”被将死,作为判断“杀”或“捉”的依据,如果不是“立即”(也就是隔一步或以上)就是闲;

谨记切忌站在行棋者的立场上作“形势分析”(有位提出“佯攻”新名词的棋友正是这“形势判断”论的典型代表),以形势好坏作为判断是否是“捉”的依据。以“形势判断”来判的很大弊端是什么呢?举个例如遇到涉嫌“捉”或“兑”的待判局面时,裁判难道要跟棋手说:“这一招吃子后会形势不好,不能判捉;那一招吃子后形势会好,可判捉。”,这岂不等于帮助棋手拆棋作形势优劣分析、暗示和启迪棋手该如何变招走子了吗?!

简言之,棋规或裁判最多帮分析到是否“立即”得子或将死,到此即止!没有义务也没必要作更多的形势好坏的判断,隔一步的杀或得子统统是“闲”。

“攻择严,守择佳”,正是棋规“客观事实”论观点的具体体现:攻击后是否立即将死对方或得子后不立即被对方将死作为“严”的依据,不考虑隔一步的事情,更不考虑形势优劣;相应地防守不立即被将死或丢子作为“佳”的依据。但楼主在本例中,却是用“形势判断”论中的以形势优劣作为“严”或“佳”判断依据的。不知楼主听明白否?

10楼
马小炮 发表于:2013/10/5 18:20:00
 楼上极富寓言娱乐精神。“郑人买履”的现代演绎?棋手们脚的实际大小不去相信,而选择去相信裁判量好的尺码。还真是“尊重客观事实”哩。没想到“攻择严,守择佳”居然还有个兄弟,不知何时过继给了裁判长,翻脸不认人了。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 ”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共2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2][3]

Copyright ?2004-2014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3.0
Processed in .29688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