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中亚结合规则”探讨(连载)
数年前,东莞凤岗镇棋协根据自身毗邻港澳的地理环境,和粤、港、澳三地棋手经常交流切磋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中亚结合规则”。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应该回头看看是否存在不尽合理的问题,使之趋向完善。余虽不才,愿与大家共同探讨之,请同好就事论事发表意见,切勿争吵,拜托了。
附:凤岗季度赛象棋竞赛规则(“中亚结合棋规”)
1.长捉、长杀、一将一杀、一将一捉、一杀一捉属禁止着法(按“国规”);
2.二打一还打、多打对少打,多打方变着(按“国规”);
3.两子或多子长捉一子,不论被捉子是否有根,均按长捉论(按“国规”);
4.一将一抽、一捉一抽、一杀一抽、长抽属允许着法(按“亚规”);
5.其他棋例(如多步推算、预计得失等棋例)按“亚规”裁决;
6.自然限着按40回合计算,提出方“将军”只算8着,官和、例和局面可判和。
注:下一步可以吃掉对方子叫捉。
记得有一年棋友春茗,谈到“国规”难掌握的弊端,陈志刚主任提出可以试行“一国两制”,专业比赛使用“国规”,业余比赛使用“亚规”,这个设想得到了大家认可。可是,事后我在论坛提出来却遭到一些人反对。
巧的是数年后,凤岗棋协提出要在季度赛实行“中亚结合规则”,于是一拍即合,我和谢启文秘书长从此相识相知成为好朋友。我认为谢秘书长敢于吃螃蟹,并尝到了螃蟹的滋味。想当年,凤岗试行“中亚结合”规则反对之声也是不绝于耳。我旗帜鲜明表示支持:凤岗棋协在自己一亩三分自留地种试验田,并没有妨碍别人的利益,不认同的可以不参赛。
今次凤岗第三季度赛,谢秘书长在比赛空隙和我讨论“抽”的裁决,让我想起第一次在凤岗和裁判员赛前学习就被“抽”该如何裁决卡住了。因为,“亚规”不考虑下一步,只看反复循环这几个回合;而“国规”则拆棋一直到停止兑子。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经过反复研究,我发现“亚规”《棋例总纲》88988请大家看看这样阐述是否清楚,能否解决问题?
今次凤岗第三季度赛,谢秘书长在比赛空隙和我讨论“抽”的裁决,让我想起第一次在凤岗和裁判员赛前学习就被“抽”该如何裁决卡住了。因为,“亚规”不考虑下一步,只看反复循环这几个回合;而“国规”则拆棋一直到停止兑子。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呢?经过反复研究,我发现“亚规”《棋例总纲》p31==33有四个关于抽的图例,其中图9a是用叫将的棋子抽吃;而图8a、图8b、图8c则不是。于是,我试把图9a称作“直接抽”,图8a、8b、8c称作“间接抽”;并把直接抽规定为允许着法,间接抽规定为禁止着法。请大家看看这样阐述是否清楚,能否解决问题?
也曾看过相关帖子,从来没有用过,确实不擅长,人老就是笨。不过,好多五十岁上下的人不会电脑,是文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