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1.2楼2案例提醒:那些至今仍然对于旧规则{下一着能够得子是捉}沉迷(痴迷)得太深太深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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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则如果仍然继续以这个东西作为法律准绳;亚规则如果仍然继续以{一子可以分捉两子}作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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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绳的话,象棋规则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
红上下士何罪之有?
我在一个象棋网站看到有人判断红不变作负,感到无语。象棋规则已经到了无药可以治的地步了,又是那个{下一着能够得子是捉};....造的孽。
红进出帅何罪之有?
不少人拿着{下一着能够得子是捉}的条款去质疑裁判员判断的具体案例,
其实就是拿着这个“水货”条款在“维权”;...
准绳的话
现在亚规的“一捉二”决不是东南亚人的发明,其实它就出现在195?年的中国规则中。
所以,即使这个东西是“水货”,它也不是外国人发明的,这在另一方面证明:象棋的“根”确实在中国。
“一捉二”是似是而非的东西,中国规则“自己”都不敢使用的东西,东南亚人拾到它当作一个宝贝。并把它放大到“一将一捉”,造成了严重后果。对此,中规难辞其咎(应该负有连带责任)。
似是而非的东西当然有着“合理性”的一面,否则它决不会能够撑到今天。
但是必须指出:似是而非的东西并不能作为象棋法律,否则后患无穷。
正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也有着合理性的一面,但不能作为社会的法律条款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