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岛市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青岛市象棋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青岛海耀象棋俱乐部 青岛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青岛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四、参赛单位:各区、市、俱乐部及个人
五、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每个年龄组男、女棋手不限;
(二)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
(三)男、女各分4个组别:
1、甲组:
2、乙组:
3、丙组:
4、丁组:
(四) 各组别可参加高年龄段组别的比赛,但不得再参加本组别的比赛;女子组可参加男子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男、女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各组轮次。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及部分仲裁、裁判员由象棋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则减1录取;
(二)甲组第一名授予象棋业余壹级棋士;
(三)甲组2—4名、乙组第1名授予象棋业余贰级棋士;
(四)甲组5—8名、乙组2—6名、丙组1—4名、丁组第1名授予象棋业余三级棋士;
(五)乙 组7-8名,丙组5-8名,丁组2-4名授予象棋业余四级棋士;
(六)丁组5-8名授于象棋业余五级棋士。
十、报名:
各单位及个人须于
地址:青岛市昌乐路2号文化市场院内三楼
电话:0532-82081798(传真) 82081716 13335092507
联系人:李宗清 刘翠平
十一、报名费:
每名运动员交报名费60元;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岛市象棋运动协会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