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西首届领导干部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西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南宁明园饭店、钦州市一极坭兴陶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2009年1月2日至3日在明园饭店5号楼举行。
五、比赛项目:个人赛,性别、年龄不限。
六、参赛资格及人数
1、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高校及中央驻邕单位以及热心象棋事业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与相应级别的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领导;
2、各单位参赛选手人数不限。
七、参赛经费
各项竞赛费用由大会负责,各参赛选手差旅、食宿费自理。
八、竞赛办法及规则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07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采用电脑编排;
2、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每轮对局胜者得2分,和棋各得1分,负者得0分;
3、时限单方45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4、名次计算:以积分区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以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区分。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积分、累进分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录取名次不并列;
2、录取前8名奖励,第一名颁发奖杯、证书并获赠著名书画家莫华生书画作品一幅;第二、第三名颁发奖杯、证书;四至八名颁发优胜奖盘及证书;
3、设棋士风格奖、公平竞赛奖各一人,颁发奖盘及证书;
4、所有参赛选手均获赠纪念品一份。
十、裁判长与仲裁
1、裁判长由广西象棋协会选派国家级裁判担任;
2、设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于12月26日前邮寄或传真到 以下地址:广西象棋协会(南宁市东葛路27号银宇大厦A座1210)
联 系 人: 谢芸 邮 编:530022
联系电话: 0771-5877071 传 真: 0771-5852069
E-mail:xy-yn@163.com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广西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