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七届职工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
2009年7月22~25日。
二、 竞赛地点
员村工人文化宫。
三、 竞赛项目
团体赛、个人赛。
四、 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3名。运动员不足规定人数,不接受报名。
2、运动员资格:按本届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
五、 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1999年版)。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个人比赛9轮,各单位的团体成绩由运动员个人成绩累加而定。
2、采用电脑编排,同单位棋手不回避配对。
3、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着加15秒,超时作负。
六、 名次确定
1、积分高者个人名次列前,如相同依次比较对手分、累进分胜局、犯规,上轮名次。
2、团体名次以各队棋手积分总和高者列前,如相同依次比较个人名次总和、最高个人名次。
七、 奖励
1、团体、个人各奖励前八名。如报名参赛队(人)数只有8队(人)以下时减一录取。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 报名
1、第一次报名应按本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的时间执行(
2、第二次报名:
九、 本规程修改和解释权属广州市第七届职工运动会及象棋
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只能是广州地区的参加比赛。
请问报名的联系方式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