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天下四轮,残疾人棋手觉得很累。全国性的比赛没有先例,感觉是主办单位敷衍了事。
2.一盘棋单方用时45分钟近乎快棋赛,其对局质量可想而知(全国象甲曾经采用“三慢一快”,快棋每方3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3.“根据每队队员个人名次分总和计算团体成绩”这一点本来没有问题,团体比的就是各队的总体实力。但具体执行却非常不合理——前六名按7、5、4、3、2、1分计算,没有进前六名的棋手名次分统统算1分。这一来,从第六名至最后一名棋手名次分相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裁判组是为了方便自己(因为要用人手把每队四名棋手的名次分相加)。
4.“由于没有记录,所以不执行自然限着”。没有记录可以从提出那一着算起,棋钟本身有回合数显示。
5.“对某些局面,裁判员有权给予限着,限着数为20——40着”。裁判员不一定对所有局面都看得准,而且限着数弹性太大。裁判员不易掌握,难免棋手有意见。
以上是本人一管之见,旨在抛砖引玉。欢迎大家讨论!
裁判长:李燕贵 副裁判长:王孔兴 我是广东cjr象棋队教练,滥竽充数。哈哈!别骂!
是的,团体应该取个人名次之和来决定
是的,团体应该取个人名次之和来决定
采用队员总分制比赛,计算团体成绩有几种方法: 1.计算各队几位棋手积分之和,多者团体名次列前;
2.计算各队几位棋手名次之和,少者团体名次列前; 3.计算各队几位棋手名次分之和,多者团体名次列前。
此三种方法,第一种计算比较简易,后两种名次比较准确。而今届全国残疾人象棋比赛团体名次计算方法极其不合理:
只算1—5名棋手的名次分,其余棋手的名次分统统算1分。 要知道第6名至最后1名棋手水平相差很远,所付出的努力亦不同。
既然发了主题帖,我索性挑明了说:
一天下四轮哪里是全国比赛?只有基层业余比赛才会一天下四轮。
据说今届全国残疾人象棋比赛还是“第一届”,主办方摆明是对残疾人不重视!
这样下棋简直是疲劳轰炸!坐火车来比赛一趟来回七天,只下两天半棋,实在不象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