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建党90周年绥中县“塔山杯”象棋大赛竞赛规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增强象棋竞技水平,促进各地区象棋协会之间地友好交流赛。绥中县委宣传部和绥中县体育局及绥中县精神文明公室共同举办2011年绥中县“塔山杯”象棋大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 主办单位:
绥中县委宣传部 绥中县体育局
绥中县精神文明办 市象棋协会
承办单位:绥中县塔山屯镇党委、政府 绥中棋院
协办单位:绥中县李家堡乡党委、政府 九门口景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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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赛时间:2011年6月30日—2日
三.比赛地点:绥中九门口长城景区。
四.竞赛项目:象棋。
五.参赛资格:各市、县、区象棋协会棋手。
六.竞赛方法:
(一)应用“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行本。
(二)预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取前8名进入决赛。决赛采单淘汰制 。
比赛用时,每方3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若为和棋,用时少者为胜。
七.录取名次:个人成绩前八名。
八.奖励:获奖棋手颁发证书;8—5名奖励榨汁机各一个,4名奖励电饭锅一个,3-2名奖励电磁炉(不同型号)各一个,冠军发奖杯并奖励24英寸平面液晶电视一台。
九.报名地点、截止日期:绥中棋院 ( 13904292400),6月27日(限报40人)。
十.报到日期和地点:6月30日13时,绥中剧场广场(统一坐大巴)。
十一、1.赛会统一安排食宿,每人交200元食宿费,免收报名费;同时每个棋手发棋赛纪念短衫一件。
2.棋手自上人身意外伤害险,否则责任自负。
十二、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赛会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见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