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佛山市南海区三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南海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南海区体育总会
南海区棋牌协会
二、 承办单位
大沥镇体委、大沥镇棋协
三、 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6日至27日;
地点:大沥镇体育馆
四、 竞赛项目
1、 象棋团体赛、个人赛;
2、 围棋个人赛;
3、 国际象棋个人赛。
五、 参加单位
1、 南海区各镇(街)代表队;区老干局象棋队;
2、 区政府机关围棋、国际象棋棋手;各项目报名不得多于5人;
3、 大沥镇可报2支队参赛。
六、 参赛资格
参赛棋手必须具有南海区户籍。参赛时带备身份证备查。
七、 参赛人数
1、 领队1人,教练1至3人;
2、 象棋:每队5人,其中1人为候补;
3、 围棋:每队最多可报5人;
4、 国际象棋:每队最多可报5人。
八、 比赛办法
1、 采用1999年颁布的象棋竞赛规则。
2、 采用现行的围棋、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3、 各棋种、各组别赛制待报名人数后确定。
4、 个人赛每组不足8人则取消该项比赛。
九、 报名、报到
1、 各镇(街、局)请将报名表于
2、 各参赛队请于11月26日上午9时前到大沥镇体育馆报道。
十、 奖励办法
1、 团体赛奖励前六名,前三名奖励奖杯和奖金,第四至第六名奖励奖牌和奖金,其余发“优胜奖”棋。团体赛奖金:
第一名 1600元 第二名 1400元 第三名 1300元
第四名 1200元 第五名 1100元 第六名 1000元
2、 个人赛奖励前六名,奖励证书和奖金,象棋前五名授予:南海区甲组棋手“称号,代表区参加该年度对外比赛。
十一、 费用及安全
1、 各队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各参赛队负责本队棋手参赛期间的安全。
十二、 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由区棋协与大沥镇体委、棋协商定指派,裁判员由大沥镇体委遴选选派。
十三、 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如果应战是女子的话,时师太还可以应战。如果应战是男子的话,时师太会输得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