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2年9月8日至9日
地点:深圳大运中心体育场三楼贵宾厅
二、竞赛项目
象棋成人总团体,成人男、女组团体、个人。
象棋中学组团体,中学男、女组个人;小学组团体,小学男、女组个人。
三、参加单位
各区,市各工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系统、行业协会、企业(集团)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成人男子组可报男棋手6名,成人女子组不限报名人数;学生组可报棋手6名(男女不限)。
(二)成人组运动员资格:各区政府、市各工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系统、市各行业协会、市各企业(集团)均可报名参赛。
(三)学生组运动员资格:各区政府、各俱乐部、区级单项体育协会、各学校等可以组队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须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二代身份证,市外户籍运动员须持有2011年12月31日前深圳市签发的居住证或社保卡或学籍证明。
(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兼项不得超过两项。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区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进行个人瑞士制7轮比赛。
(二)每方4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开赛后迟到15分钟判弃权负。
(三)每轮比赛结束后,胜方获得1分的积分,负方或弃权方得0分,平局双方各得0.5分。
(四)个人名次确定:首先比较积分,其次比较对手分,再次比较直胜。
(五)团体名次确定:
1、象棋成人总团体名次按每队成绩最好的三名男运动员和两名女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总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三名男运动员和两名女运动员不计总团体名次。成人男子组团体名次按每队三名男运动员的最好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三人不计团体名次。成人女子组团体名次按每队两名女运动员的最好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两人不计团体名次。
2、象棋中学组团体名次按每队成绩最好的一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一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不计团体名次。小学组团体名次按每队成绩最好的二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积分相加计算团体名次,数大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比较个人最好名次,不足二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不计团体名次。
(六)如报名参赛的单位不足3个,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七)运动员应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并于赛前半小时到赛场报到。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赛和个人赛以报名队数和人数的10%颁发一等奖、20%颁发二等奖、20%颁发三等奖、参与奖若干名。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
2、第二次报名截止日期为
(1)运动员名单将于2012年8月14日起在本届体育大会官方网站(www.szsport.com.cn)上进行为期一周的资格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需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单项竞委会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2)各代表队须在报名表中认真填写每个参赛队员的姓名、性别、二代身份证号码及参赛项目,并提供单位证明及参赛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外户籍运动员还须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学籍或者参加深圳市社保(以上三项材料提交其中之一,登记日期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
(二)报到:另行通知。
八、经费
队伍一切费用及比赛期间的伤害事故费用自理。
九、参赛纪律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出现不文明的言行举止,由纪律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处罚种类有警告、判对方获胜、取消比赛资格、通报批评等。
为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赛事有关问题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提交书面材料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并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退还。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大会统一指派。
十一、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第八届运动会暨第一届体育大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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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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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2年7月-11月举办深圳市第八届运动会暨第一届体育大会,其中第一届市体育大会将于2012年9月至11月上旬举行。为做好市体育大会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现将《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报名和组队参赛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2、各单项竞赛规程
3、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第一次报名表
深圳市第八届运动会暨
第一届体育大会组委会(代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一:
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9月-11月,各项目竞赛日期和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竞赛项目
(一)设15个竞赛项目:广播体操、健身路径大赛、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拔河、体育舞蹈。
(二) 设舞龙舞狮舞麒麟展演项目。
三、参加单位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等以代表团名义参赛,各单位必须参加9个以上(含9个)项目的比赛,其中广播体操、健身路径大赛为必参加项目。
市各工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系统、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加7个项目以上(含7个,其中广播体操为必参加项目)的可以代表团名义参加(有名额限制的项目,代表团优先报名)。参加7个项目以下的以单位名义参加单项比赛,不列入体育大会参赛代表团名单。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二代身份证。
(二)市外户籍运动员须持有2011年12月31日前深圳市签发的居住证或社保卡或学籍证明(具体以各单项规程为准)。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兼项不得超过两项。
(四)经区以上(含区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五)运动员代表资格于各单项开赛前一个月前确认,并对报名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办法由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五、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2-3人。
(二)各项目参加办法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负责购买。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具体承办单位负责本项目竞赛规程的制定、报名审核和竞赛组织等工作,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
(三)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以及各竞赛项目中的小项,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根据各项目特点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具体标准详见各单项规程。
(二)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2012年7月31日前(为给各参赛单位预留充裕的选拔参赛时间,第一次报名时间由原5月31日延期至7月31日),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大项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群众体育处(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邮编:518029,联系人:陈柱良、危芳,联系电话:83792691,83792583,传真:83792619)。
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名单报各项目承办单位审核,并予以公示,确定运动员参赛资格。
(二)报到
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到。
九、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
十、服装
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有一套统一颜色的服装参加开、闭幕式,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一、参赛经费
各代表团(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比赛项目、时间、
地点一览表
序号 | 比赛项目 | 比赛时间 | 比赛地点 |
1 | 象棋 | 大运中心体育场三楼贵宾厅 | |
2 | 围棋 | 大运中心体育场三楼贵宾厅 | |
3 | 国际象棋 | 大运中心体育场三楼贵宾厅 | |
4 | 桥牌 | 9月22,23,29,30日 10月13,14日 | 市桥牌协会会所 |
5 | 拔河 | 9月29-30日 | 深圳体育馆 |
6 | 足球 | 9月15— | 市足协培训基地 |
7 | 体育舞蹈 | 10月中旬 | 大运中心体育馆 |
8 | 健美操 | 10月中旬 | 深圳体育馆 |
9 | 广播体操 | 10月中旬 | 深圳体育馆 |
10 | 乒乓球 | 10月20-21,27-28日 | 大运中心体育馆副馆 |
11 | 篮球 | 10月20,21,27,28日;11月3,4日 | 深圳体育馆 |
12 | 网球 | 10月27-28日 | 笔架山网球中心 |
13 | 羽毛球 | 11月3-4日 | 大运中心体育馆副馆 |
14 | 游泳 | 11月3-4日 | 大运中心游泳馆 |
15 | 健身路径大赛 | 11月3-4日 | 盐田街道健身广场 |
16 | 舞龙舞狮展演 | 11月闭幕式当天 | 大运中心广场 |
附件三:
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第一次报名表
单 位(盖章):
团 长: 职 务:
副团长: 职 务:
联络员: 联系电话: 传 真:
序号 | 比赛项目 | 参加项目 | 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01 | 足 球 | | | | | |
02 | 象 棋 | | | | | |
03 | 围 棋 | | | | | |
04 | 国际象棋 | | | | | |
05 | 桥 牌 | | | | | |
06 | 拔 河 | | | | | |
07 | 体育舞蹈 | | | | | |
08 | 健美操 | | | | | |
09 | 广播体操 | | | | | |
10 | 乒乓球 | | | | | |
11 | 篮 球 | | | | | |
12 | 网 球 | | | | | |
13 | 羽毛球 | | | | | |
14 | 游 泳 | | | | | |
15 | 健身路径大赛 | | | | | |
请在“参加项目”栏后“√”者,确认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邮寄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六楼
单 位: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群体处 邮政编码:518029
联系电话:83792691 传真:83792619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