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棋友会所象棋个人邀请赛规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智力运动会项目之一的象棋艺术发展,切实增进重庆与全国棋友间的友谊与交流,以此提高重庆的整体象棋水平,与此同时,为了纪念棋界前辈张祖华先生辞世一周年,因此重庆棋界德高望重的周邦恒先生决定独资赞助举办2012年棋友会所象棋个人邀请赛。现根据本次赛事组委会意见将本次比赛规程草拟如下:
一.组委会:
主任:周邦恒
成员:杨剑、陈颖、王和喜、黄仁清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7日——9日三天
重庆石桥铺石新路社区居委会会议室
三.参赛办法:
重庆象棋二级棋士以上的选手、老年选手(55-70岁)、女子选手、少儿棋手,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网上公布后,选手可先电话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4日前。成年组每人报名费100元整,综合组免报名费。本次比赛成年组限报60名,综合组限报名40人,额满为止,如有特殊情况,棋手须征得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赛。报名电话:13883968365(陈颖)。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每人必须办理伤病及意外事故保险。参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年(试行)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比赛。轮次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决定。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成年组组:第一名:6000元; 第二名:3500元 ; 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500元 ;第五名:12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至八名:800元;第九至十二名:500元;第十三至十六名:300元 。
(二)综合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900元 ;第五名:800元 ;第六名:700元 ;第七名:600元;第八名:500元;第九名至十二名:300元;第十三名至十六名:200元。
六.运动员资格:
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全部由组委会审查后决定。组委会行使仲裁委员会权利。
七.竞赛裁判组:
裁判长:黄仁清(国家一级裁判,重庆资深裁判长)
编排长:卿成
其余裁判工作人员由组委会选派,其资格必须是获得国家二级裁判证书以上人员担任。
九.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2012年棋友会所象棋个人邀请赛组委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