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
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市第六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
象棋(老年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景德镇市体育局、景德镇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景德镇市象棋协会
四、比赛时间:2013年6月15日—19日
五、比赛地点:景德镇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六、参加单位:
(一)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市各系统
(二)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市部队、驻市部、省属单位、民营企业,没有组团或挂靠代表团的个人或单位也可以单独组队参加。
(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各会员单位。
七、竞赛项目: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八、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3—4人。
(二)男运动员必须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女运动员必须是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三)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二)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视参赛人数进行7至9轮比赛。
(三)团体赛采用队员总分制,以各单位个人赛成绩最好3人名次计算团体总分。
十、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必须在5月24日之前将按规程和报名表要求填写,经电脑打印的报名单,报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各一份。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景德镇市象棋协会邮箱:zgb1950@163.com.
(二)本次比赛不收报名参赛费。
十一、录取名次:
(一)个人、团体分别录取前8名。
(二)报名参赛人(队)未超过录取名次的项目,按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十二、其它事项:
1、参赛资格、奖励、计分、等问题请参见“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织委员会。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景德镇市体育局群体科:8222073
景德镇市体育总会:8297877
景德镇市老年人体育协会:8223521
景德镇市象棋协会:18979871950
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总 则
举办景德镇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我市体育事业成就,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为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服务。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4月—8月,市各有关赛场。
二、参加单位
1、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市各系统必须组成代表团参赛。
2、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驻市部队、驻市部、省属单位、民营企业均可组团参赛,没有组团或挂靠代表团的个人或单位也可以单独组队参加部分项目(详见单项竞赛规程)的社会组比赛。
三、竞赛项目
1、老年组(7项):乒乓球、门球、武术(太极拳、太极剑)、健身气功、中国象棋、登山、围棋
2、成年组(10项):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男子)、乒乓球、羽毛球、象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登山、健身气功
3、学生组
高中组(7项):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武术套路、象棋
初中组(11项):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跆拳道(品势)、足球、围棋、摔跤、武术套路、象棋
小学组(10项):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足球、象棋、跆拳道、跆拳道(品势)、武术套路
4、领导干部组(5项):乒乓球、羽毛球、射击、游泳、围棋
5、残障人组(1项):田径
四、运动员年龄及资格规定
1、老年组:
男子: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女子: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成年组: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3、学生组(以正式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年龄为准):
(1)高中组: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2)初中组: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3)小学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领导干部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年龄及资格见有关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
5、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有本市正式户籍,(驻市部队除外。在本市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也可参加比赛,报名时必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及社保、医保等证明),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
6、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各项目赛前20天,由各参赛代表团统一到各单项竞赛承办单位办理运动员资格审查手续,并同时递交参赛报名单(打印报名单一式2份,另一份交市运会竞赛部)。老年组、成年组凭第二代身份证;大中专学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中、小学生组凭学籍卡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方可报名。每名运动员报名时应交2张2寸近期彩色照片。参加篮球、足球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同时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7、输送到省级以上训练单位和市体校的运动员在不影响省级以上比赛的前提下,均可代表原输送地区(学校)参加适龄组的比赛。
8、各县(市、区)与系统或其它代表团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争议时,须在报名前自行协商解决。
9、学生组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其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籍学生,学籍以2013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为准。
10、报名参赛单位须符合大会竞赛部有关规定,并自愿签署赛风赛纪责任书。
11、报名参赛单位须遵守各项目比赛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参加办法
1、各县(市、区)代表团至少报3个老年组项目,报6个成年组项目(其中田径、篮球为必报项目),报2个领导干部组项目。
2、高新区、陶瓷工业园区、各系统、大中专院校、部、省属单位、代表团至少报6个项目(在老年组、成年组、领导干部组中任选项目)。
3、各企事业单位、驻市部队代表团至少报3个项目(在老年组、成年组、领导干部组中任选)。
4、参加高中组、初中组的学校必须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比赛;小学组的学校必须参加2个以上(含2个)项目的比赛;其中田径均为学生组的必报项目。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报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的学校必须各3所以上(含3所,以下同;如所辖学校数不足3所,则按实际学校数);市教育局报城区高中组、初中组的学校,必须各报3所以上;珠山区报小学组必须3所以上。按属地管理要求,如参赛学校达不到规定数,每少1所则将扣减属地或主管代表团金牌1枚。
5、各代表团(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项目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比赛。
6、参加老年组门球、成年组篮球、足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跨地区、跨行业参加比赛。
7、单独组队参加成年组、老年组和领导干部组单项比赛的单位和个人,可安排社会组的比赛。只单独录取相应名次并发给奖牌,其成绩不计入总分。
8、残障人组的组队、参赛事宜由市残联负责。
9、各代表团可报名誉团长1名,团长1名,副团长1—3名,联络员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10、报名:
第二次报名:各代表团按单项比赛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名单和比赛项目,由代表团团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健康证明章,于各项目赛前20天报竞赛部和单项竞赛承办单位(报名单必须电脑打印一式2份)。逾期视为弃权。报名截止后一般不得更改和增减,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大会竞赛部允许方可更改,且按每人(项)缴纳更改手续费100元。
六、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2、按各项目比赛竞赛规程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凡各单项正式比赛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4、凡参加足球、篮球比赛的单位,须向赛区交纳竞赛保证金1000元,如无严重违规现象,比赛结束后一次性退回。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老年组、成年组、领导干部组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者颁发证书,其成绩计入代表团。
2、奖牌(金、银、铜牌)和总分多者名次列前。篮球、足球、门球实行3倍计牌计分(第1名计3枚金牌、27分、第2名计2枚金牌、21分、第3名计1枚金牌、18分计入代表团。如同年龄段超过10个队(含)则按第1名4枚金牌计算,第2名3枚金牌,以此类推,现场发奖时只发给比赛相应录取名次,下同);健身气功、武术、田径、游泳接力等团体项目实行2倍计牌计分(第1名计2枚金牌、18分,第2名计1枚金牌、14分,第3名计0.5枚金牌、12分)。
3、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录取名次者颁发证书,其成绩计入参赛学校。
4、参赛人(队)不足录取名次的单项和团体,均减1录取,录取名次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记牌、记分。
5、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单独设立奖牌榜和总分榜,金、银、铜牌多者及分数多者名次列前。
八、奖励
1、大会设“优秀组织奖”。
2、给获得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团体总分前6名的学校颁发奖杯。
3、给获得单项总分名次和团体项目名次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4、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奖项,代表团按5:1评选,运动员、裁判员按10:1评选,分别颁发锦旗和证书。
九、其它
1、服装
运动员比赛服装按各项目竞赛规则规定执行。参加开幕式的运动员服装必须整齐统一。
2、团旗
各代表团须自备团旗1面(规格2×3米),颜色自定,旗上有明显的参赛单位名称字样。
3、经费
比赛均不收报名费,所有竞赛费用均由大会开支;各代表团往返差旅费、服装、食宿费等均自理。
4、各项竞赛裁判长、仲裁委员人选均由大会竞赛部指任,裁判员由各项目承办单位选派并报大会竞赛部核准后商调。
5、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另发。
6、各代表团对运动员资格存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代表团团长签字后向大会竞赛部申诉,并交纳申诉费300元,如胜诉则全额退回。
7、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以大打小的现象,发现1例查处1例,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和成绩,扣除该代表团1枚金牌,并大会通报批评。
8、各代表团如需了解第十二届市运会信息,请访问
景德镇体育局网站:tyj.jdzol.com
各代表团联络员必须加入景德镇市第十二届市运会QQ工作群,
群号:84630852,以便及时联系和掌握市运会信息。
市第十二届市运会竞赛部电话:8572567、8234046、8222073
市第十二届市运会竞赛部办公地点: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群众体育科。
十、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比赛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属第十二届市运会竞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