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潮汕杯”象棋个人赛补充通知
一、竞赛办法:详见本次比赛竞赛规程。
轮空对手分按有分棋手中的最低积分补偿。首轮编排在同单位棋手最大限度不相碰前提下,棋手编号、对阵、台号均由电脑自动随机分配。首轮先后手分配原则:对阵双方棋手编号之和如为偶数,则由大号棋手先手,反之小号棋手先走。
二、注意事项:
1、禁止喧哗,着装整洁。请勿穿拖鞋、背心进入赛场。
2、比赛场地禁止吸烟。
3、比赛结束,双方棋手签名并立刻离场,严禁在赛场议论对局、拆棋。
4、比赛棋手首晚请于7:20分到赛场报告。
三、其它规定:
1、赛会规定须记谱的台次,一方时间剩下不足5分钟,该方可暂缓记谱,但赛后必须补齐棋谱,凡漏记、模糊不清的记录超过8步,记犯规一次。没规定记谱的台次,赛后双方运动员有义务协助宣传人员在电脑记录棋谱。
2、比赛用时:每方40分钟包干,除出现超时时已将死或困毙对方,其他情况均判超时作负。
3、如出现一方优势,另一方无力取胜,优势方可以提和,但提和必须在自己走棋时间内,一方时间剩下不足三分钟,不允许该方提和。
4、如发生一方碰乱棋子,应在自已时限内恢复局面,凡走棋并按钟出现棋子走在两个点之间无法辨认位置,由对方指定其中一个点作为落点。
5、对局出现异议,应在自已走棋的时间内提出,并服从裁判判决。
6、下列情形之一的记犯规一次:
(1)违反行棋规定;
(2)在对方行棋时间内提和、提和次数多于对方二次的;无故提出问题、干扰对方行为的;
(3)没走棋先按钟、没有用走棋的手按钟、对局过程中无故停棋钟的;
(4)在赛场内喧哗、吸烟的;
(5)比赛过程中手机铃声响起、查看、接打手机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轮比赛判负:
(1)第一轮比赛自宣布比赛开始30分钟后尚未到达座位的;
(2)自第二轮起宣布比赛开始15分钟后尚未到达座位的;
(3)严重扰乱赛场秩序,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的;
(4)同一盘棋犯规达到3次的;
(5)出现“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经对方提出并得到确认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剩下轮次的比赛资格:
(1)比赛过程中为参赛棋手支招的;
(2)严重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3)利用高科技舞弊、下假棋的;
(4)弃权轮数达到2轮的。
9、无故弃赛的,下一次由棋协组织的比赛不得报名参加。
10、此规定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临场另行通知。
赛事组委会
2013年5月
比赛时间安排: | |
2013-06-15 19:30 | 第 1 轮 |
2013-06-15 21:10 | 第 2 轮 |
2013-06-16 19:30 | 第 3 轮 |
2013-06-16 21:10 | 第 4 轮 |
2013-06-22 19:30 | 第 5 轮 |
2013-06-22 21:10 | 第 6 轮 |
2013-06-23 19:30 | 第 7 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