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南宁市体育局
南宁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南宁市象棋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7月6日-7日在南宁市体育场举行。
三、参加单位:
南宁市各中小学校。
四、竞赛项目:
男子组小学、男子组中学、女子组个人赛。
五、运动员资格:
南宁市内年龄地17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含17岁)的小学、中学在校学生。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校可报领队和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不限报名人数。
(二)报名办法: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单位报名盖章,于7月3日前送南宁市象棋协会(地址桃源路62号南宁市体育场办公楼三楼),联系人:黄雄。联系电话:2191395、。QQ邮箱1812967465@qq.com>
(三)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日期及地点:2013年7月4日下午15:30在南宁市体育场会议室举行,请参加比赛的队伍派领队及教练参加,会议重要,不再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象棋竞赛规则》,胜者2分,和棋1分,负者0分。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视参赛人数定比赛轮次(最少7轮比赛)。
(三)比赛用时:双方基本用时30分钟,视比赛进程
中途是否放钟,放钟后每方各10分钟包干,超时者作负。
(四)自然限着30回合,提出方“将军”最多只记8着。
(五)一盘棋如违反行棋规定(将军不应、马走田等)第一次警告,并记犯规一次,第二次直接判负。
(六)出现官和局面或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裁判有权判和。
(七)出现棋例争执局面,双方队员要心平气静,等待裁判员判决。
(八)每轮比赛凡迟到10分钟作弃权处理,连续弃权2轮者,不再安排以后的比赛。
八、决定名次办法:
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区分。
九、奖励名次与办法:
(一)奖励各组前12名运动员,颁发奖品和证书。
(二)获各组前二名运动员有资格代表南宁市参加广西首届青少年琴棋书画才艺大赛中国象棋比赛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该人全部比赛成绩,不予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十二、其它:
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食宿费及其它费用一切自理。 参赛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及疾病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五、活动日程表:
日 期 |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地 点 |
7月4日星期四 |
下午15:30 |
领导教练员联席会议 |
市体育场 |
7月5日星期五 |
下午09:30 |
裁判员报到学习 |
市体育场 |
下午15:30 |
裁判员布置赛场 |
市体育场 | |
7月6日星期六 |
上下午 |
比 赛 |
市体育场 |
7月7日星期日 |
上下午 |
比 赛 颁 奖 离 会 |
市体育场 |
比赛时间:上午比赛时间08:30—12:30
下午比赛时间14:30—18:30
中国象棋竞赛组委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