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定损”与惩恶扬善
李建新
“提灯定损”事件引发的话题还在持续,其中,人们普遍关心的是
如何通过这个事件来揭开当地政府和管理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是逆天作为,
把应该有的公平正义和朗朗乾坤还给社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与“提灯定损”有某些类似的事件是:某历史文化名城的政府办在
毫无当事人表态同意和签署书面材料的情况下,政府办的工作人员也没有
与相关人员进行事实确认的情况下,出具了写有当事人“对此无异议”的、
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证明”,为一方的不当获益提供了“证明”保证,是
彻头彻尾的“伪造公文”,是为当地“提灯定损”者助纣为虐的渎职行为,
不仅失去了一个政府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该有的谨慎、准确和以事实为
依据,也大大的损伤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以及作为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更为严重
的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政府部门随意出具的“证明”,给蔑视法律与伦理道德、
以非法和龌龊手段谋取利益的当地“提灯定损”者提供了“绿色通道”。
更为滑稽的是,尽管拥有正当权益者发现了“伪造公文”后与历史文化
名城的政府办进行沟通,但没有得到及时的、负责任的回复,通过书面材料
向提出诉讼的当地法院进行了说明,但法院竟然认可了历史文化名城政府办
的“伪造公文”,并据此给出了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的判决。
“提灯定损”事件之所以会引发强烈的社会舆论,与百姓希望的惩恶扬善
密切关联,与百姓对某些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不是为民做主,而是站位“提灯
定损”一方持有强烈的不满。
“提灯定损”看似一个孤立事件,但如果把这件事做一个“坏人把坏事做绝
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卑鄙无赖和耍流氓竟然可以在社会上通行无阻”
“执法部门可以不顾事实、主观臆测地偏袒判案”的联想,可能这样的事件
就不会孤立!
媒体高度关注“提灯定损”事件,体现了有责任心、有道义感、有良性的
媒体在惩恶扬善方面的责任担当。
深陷“录音门”事件困扰多日的棋界,正在舆论的热锅上炙烤的“提灯定损”
相关方,也包括历史文化名城政府办的“伪造公文”事件,只要有群众、媒体
和法律的阳光投射,惩恶扬善不会遥遥无期,公平正义也一定会在法律的陪伴下回归。